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與李姓男子是鄰居關係,2021年5月間雙方因為停車問題起爭執,李男竟當眾用台語罵他「你說肖話」、「肖仔」等話,憤而決定提告求償9萬元。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李男使用具有負面、貶抑之意的言語辱罵,確實貶損陳男的名譽及人格尊嚴,日前判他應賠償1萬5000元。
▲陳男與李男為了停車問題鬧上法庭。(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陳男在判決書中主張,和李男互為鄰居,2021年5月28日下午3時許雙方因為停車問題產生糾紛,對方竟然當街以台語接續辱罵「你說肖話(胡說八道)」、「肖仔(瘋子)」、「你大肖」等話,導致他的人格尊嚴及社會評價受損,因而決定提告求償9萬元。
對此,李男經過法院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但他提出聲明強調,陳男應該要證明受到什麼損害以及因果關係,至於刑事判決部分,他沒有意見。
其實,陳男在此之前曾對李男提告妨害名譽,經台北地院刑事庭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4000元,得易服勞役4日。李男對於刑事判決內容不爭執,並表示已經繳完罰金。
民事部分,台北地院法官表示,從先前判決結果可知,陳男的主張應為真實,李男在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聞共見的地點,公然以社會一般用語上具有負面、貶抑之意的言語辱罵,依據社會通念,確實貶損陳男的名譽及人格尊嚴,考量到雙方年齡、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判他應賠償1萬5000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