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女模遭性侵,身心嚴重受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劉姓男子先前約一名人妻女模到汽車旅館進行大尺度外拍,拍到一半卻要求對方脫衣甚至全裸,之後性侵得逞。女模遭性侵後因覺得「身體好髒」多次尋短,最終上吊身亡。新北地院法官認定,女模輕生與遭劉男性侵具因果關係,依強制性交罪致被害人羞忿自殺罪,重判12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劉男於2021年11月透過網友認識30歲的人妻女模,之後約到新北市摩鐵外拍。當時行走不便的女模到摩鐵接受劉男指導拍攝後,竟先被半強迫只穿內衣拍清涼照,之後更被要求脫下內衣褲拍裸照,還被劉男不時以「展示身材給我看」來誘導,最終遭性侵得逞。
女模事後報警並證稱雖然自行脫掉外衣拍內衣照,但被要求拍裸照時她已明顯表達不願意,卻被劉男強行上前脫掉胸罩,因為被劉男碰觸心生害怕,在不想再被碰觸的情況下,只好聽從脫下內褲。她因當時腳受傷跑不掉,「已經害怕到不知道如何反應」。
劉男雖不爭執發生性關係與女模最終輕生是事實,但矢口否認強制性交致人自殺罪行,辯稱只是拍攝過程中「無意碰到」女模的手,還說整個過程中女模都沒有反抗。
女模丈夫出庭控訴,案發後妻子有負面想法、情緒困擾與失眠問題,即使去身心精神科就診都沒有好轉,生前對自己觀察記錄也寫下「會邊哭邊吐」、「會做惡夢,會醒不過來」、「每天都覺得瀕臨崩潰」。
醫院就診紀錄上也記載,女模先精神狀況經過治療後有所進,但在性侵事件發生後便無法工作,時常感到噁心、嘔吐、哭泣,也會自我傷害等。女模最後一次輕生,丈夫在現場的櫃子裡發現她留下的紙條,寫著「我的身體好噁心,看到就想吐」、「我要逃避這個世界,對不起。」
合議庭綜合病歷、遺書等事證,判斷其痛苦來源是源於案發後對身體感到噁心,因此認定與遭性侵具因果關係,依強制性交罪致被害人羞忿自殺罪,重判劉男1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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