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與妻子結婚多年,沒想到妻子瞞著他與鮮肉房仲交往,甚至因此懷孕、流產。(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與妻子小玲(化名)結婚多年,原先感情十分融洽,沒想到2022年12月間,妻子突然開始晚歸、徹夜未歸,且情況愈來愈嚴重,後來他才知道妻子與呂姓房仲有染,不但懷上了對方的孩子,更是因此流產,氣得他將呂男一狀告上法院。橋頭地院審理後,判呂男須賠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德與小玲2014年5月20日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原先的婚姻生活十分幸福美滿。沒想到2022年12月中下旬開始,小玲突然開始晚歸、夜不歸宿,且情況愈來愈嚴重。
後來經過了逼問,小玲才吐露實情,原來她在瞞著丈夫的情況下,與呂姓房仲發展成情侶關係,期間發生了多次的親密行為,還透過通訊軟體討論性行為的心得、過程,更是因此懷有身孕、流產。
▲阿德發現妻子時常夜不歸宿,質問以後才知道竟是交了男朋友。(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阿德得知妻子夜不歸宿,竟然是因為交了男朋友,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求償80萬元。對此,呂男則辯解,不曉得小玲已經結婚,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對方交往,沒有故意或過失。
不過,法官勘驗呂男與小玲的聊天內容,發現呂男曾說出「妳17年前就已經有寶寶的經驗了,但我從來沒有過,我一直都是想要寶寶的,現正我的立場要考量的問題很多:1.我的伴侶是別人老婆。2.寶寶生與不生。3.生,我另一半的配偶會採取什麼行動」,可見呂男明顯知道小玲是有配偶之人。
因此,法官認為,呂男明知小玲已經結婚,仍與對方交往、發生性關係,甚至還因此懷孕、流產,行為已經逾越了普通朋友的分際,嚴重破壞阿德婚姻之信賴及家庭的穩定,且情節重大,因此判賠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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