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71歲盧姓男子今年4月30日駕車行經南屯區向上路、惠文路口時,與27歲姚姓男子騎乘的對向紅牌重機對撞,重機當場全毀、零件四散,而姚男經送醫搶救後因胸腔大量出血不治,盧男因疏於禮讓直行車遭起訴,日前判決出爐,由於已於騎士家屬賠償和解,盧男依過失致死罪處5月,緩刑2年。
▲紅牌重機衝撞左轉轎車,騎士送醫不治。(圖/資料照,下同)
回顧此案,今年4月30日上午10時17分,盧男載著69歲林姓妻子行經向上路二段時,直接左轉惠文路,對向直行的紅牌重機來不及煞車,高速衝撞轎車右前車頭,強大衝擊力導致重機當場解體,姚男被拋飛約10米才落地,經送醫搶救後,姚男因胸部挫傷併血胸、上下肢骨折宣告不治。
檢方認為,盧男應注意轉彎車須禮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車前狀況,卻貿然左轉欲駛入惠文路,導致騎士死亡,且偵訊後盧男坦承犯行,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法官考量偵訊期間盧男已與姚父達成和解,並給付全數賠償金額,犯後態度良好,也無前科紀錄,依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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