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違停不能靠一張照!研擬需舉證「3分鐘影片」 影響安全才罰 

▲▼不滿違停記點,計程車、遊覽車和貨車等職業駕駛今到交通部抗議。(圖/記者李姿慧攝)

▲不滿違停記點和檢舉制,計程車、遊覽車和貨車等職業駕駛日前到交通部抗議。(資料圖/記者李姿慧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或併排違停,6月底起可記點1點,開放民眾檢舉,導致部分職業駕駛記點數大增,面臨被吊照危及生計。交通部長王國材今(6日)傍晚與駕駛相關工會座談,初步達3共識,包括檢舉需有3分鐘動態影片舉證影響安全才能舉發;每路段10%黃線臨停區完成劃設前,暫緩實施記點制度。

為改善交通事故死亡,多項交通新制6月底起,交叉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違停或併排停車都可記點1點,且開放民眾檢舉,汽車駕駛人1年內違規記點達12點扣照2個月;2年內扣照2次再違規記點吊銷駕照,衝擊職業駕駛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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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傍晚與計程車駕駛相關工會舉辦座談,達成三點共識,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理事長劉鴻樟表示,今日交通部與計程車業者商討會議,針對檢舉記點的問題,大家有了初步的共識,待明日與貨運業者討論後,會再與內政部會再做最後確認,屆時,還再對外發佈正式公告。

劉鴻樟表示,工會初步與交通部長有3點共識,第一,交通部參考工會建議給台北市交通局的方案,積極已與22縣市地方政府,協商統一在道路每100到150公尺,劃設10%黃線,提供給職業駕駛上下客貨,並且適用於一般駕駛臨停,但禁止違停。

劉鴻樟說明,第二,與內政部警政署共識,在道路規劃未完善,劃設黃線未完成之前,暫緩實施記點制度,特別是路口10公尺、公車站牌、併排停車(臨停項目),且不得影響人車交通安全的情況下。

劉鴻樟指出,第三點共識則是檢舉違規的事證,需要求檢舉人,有動態3分鐘影片舉證,且有真正影響人車交通安全,才能舉發,交通部將與警政署達成共識。

對此,交通部僅低調回應,目前普遍臨停車位還不足,不只是計程車駕駛,一般開車族也會碰到這個課題,譬如接送小孩,若在臨停區不足下記點,可能會影響很多民眾駕照或職業駕駛生計,目前確實有朝在黃線臨停區劃設完善前、違停罰款不記點等方向討論,另檢舉部分也應完整舉證影響交通安全和秩序,但相關初步方向仍待跨部會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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