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美被包養「五星飯店激戰」挨告喊窮 法官打臉:IG都在曬名牌包

▲▼性感少女。(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北IG網美被美籍人夫包養,挨告要賠4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IG網美在包養網認識已婚美籍華裔老翁,兩人多次相約到飯店發生性關係,並互傳曖昧訊息,被正宮發現後怒告小三。小三出庭辯稱兩人是以父女相稱的朋友關係,但法官認為,包養網上的對象本來就以sugerdaddy、sugerbaby互稱,不採信小三說詞;另外,雖然小三聲稱沒錢喊窮,但法官發現她自稱無業,IG上卻曬大量精品,判她要賠40萬元。

正宮主張,她和丈夫結婚27年,於今年離婚,丈夫卻在婚姻期間金援小三,還傳曖昧訊息如「還好沒花錢買房子、否則被甩更不值得」、「妳電話也不接也不回、妳知道我是怎樣往壞的想嗎?」、「希望我們可以重新開始建立關係吧!」,小三也回「沒有甩你,只是你昨天罵我,真的很傷心」等熱戀言語。經她逼問下,丈夫才坦承包養小三,不只付錢買禮物、吃大餐,還在多間飯店發生關係,讓她聽了大受打擊,要向小三求償60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三辯稱不知人夫有老婆,第一次人夫連絡她時只自介姓名,表示他為「今年5月剛從美國回來的美籍華人,我預計會在台灣待上1年,想找個女孩陪陪我,而妳就是我理想中的那位」,她認為人夫年近70歲,因離異或喪偶想找人陪也很正常,兩人因年齡差而以父女相稱,僅是朋友關係。

人夫則證稱,他在包養網站「男人夢想網」認識小三,第一次見面就約在台中某五星級飯店,當時登記住宿後,小三有拿他身分證去看,應知他已婚,且太太和女兒回台時,他也都有知會小三。人夫並指認小三「到了酒店都會把衣服脫光,她身上會有紋身」、「幾乎到飯店住宿,她都會主動有親密的行為」等。

法官指出,人夫和小三對話提到「被甩」、「沒有甩你」、「說清楚關係」,以及「如果妳還有其他人我就會退出」,都是情侶爭吵時常見用語,且兩人相識的包養網站內,都以sugerdaddy、sugerbaby互稱,可見小三聲稱兩人為父女相稱的朋友關係不可採。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為兩人確有裸身同宿並發生性行為,且交往過程去的飯店、次數、各項花費等,也有人夫寫的悔過書為證,小三已侵害配偶權,審酌小三自述無業,但頻繁經營個人Instagram社群媒體,有眾多購買精品的照片及擺拍分享,年收入應該頗豐,判她要賠4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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