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看Joeman聲明稿「1行字」 網友懂了:只是他不想說

▲▼Joeman「Crazy Man 瘋男」邀超過百位YouTuber齊聚。(圖/記者張一中攝)

▲Joeman。(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Joeman(本名翁雋明)、網紅夫妻蕾菈和湯宇昨(6)日因涉嫌吸食並持有毒品大麻,被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事後Joeman在臉書發布律師聲明稿,除了道歉也強調「基於刑事偵查不公開原則,恕無法透露案情細節」。針對「偵查不公開」一句,也在網路上掀起討論。

Joeman昨透過臉書發布律師聲明稿,內容指出,翁雋明已積極配合警檢機關調查完畢,「案經移送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訊後,無保飭回,現已平安返家」,感謝大家關心,對於造成社會紛擾與不安,深感遺憾與抱歉,「惟基於刑事偵查不公開原則,恕無法透露案情細節,也盼大家能尊重檢警機關偵查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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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聲明稿。(圖/Joeman臉書)

▲律師聲明稿。(圖/翻攝自Facebook/Joeman)

有網友看完聲明稿後,在Dcard上表示,「嫌疑人或被告主動公開偵查資訊沒有違法的問題,只是他們不想說。」其他網友也留言回應,「為啥要說出來」、「每次看到律所發這種嚇唬一般屁民的『偵查不公開』就覺得搞笑,目的不外乎是控制輿論,跟協助當事人避風頭」、「當事人不敢講:偵查不公開」。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該份聲明本來就是由律師所發布,「律師事務所不就是辯護人或代理人的範疇嗎?所以他們的確被偵察不公開給約束不是嗎?」對此仍有網友提到,「律師不能,但九面可以。這邊提偵查不公開只是想要讓那些網民覺得九面不說是因為偵查不公開,不是他不想」。

根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應遵循此原則的人員包含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所謂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則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及告訴代理人以外,依其法定職務於偵查程序為訴訟行為或從事輔助工作之人員。

偵查不公開是為維護偵查程序順利進行及真實發現,同時也保障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的名譽以及隱私,確保被告受公平審判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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