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mp投入杜拜救援行動。(圖/翻攝自Instagram/bumpbro)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網紅Bump在去年3月拍攝杜拜救援影片,質疑台灣的外館對於救援台人的行動「零作為」而槓上外交部,還找來林姓「被害人」出面作證。不過,高雄地方法院最近審理一起詐欺案件時,發現這名林姓被害人,前往杜拜之前就可能就已知道是去詐騙,但因需錢孔急,又自信可以逃離詐團掌握,才決定「賭一把」,沒想到卻被扣住護照,不得已才向外館求助。
網紅Bump在去年拍攝從杜拜救回男子林譽洲的影片,強調林男前年底護照被公司扣留,受困在阿爾巴沙,第一次向外館求助時,對方說會幫忙報警,結果到隔天都沒見警方身影,林遲遲等不到救援,最後他只能跳樓逃離,逃開後想和辦事處申請臨時護照又被拒絕,直到Bump寫信和總統府求助,外館才改口說可以去領護照,Bump抨擊外交部「從頭到尾根本沒有去在乎這些人」。
針對Bump的說法,外交部也出面回應表示,全案是在2021年12月26日接到申請後,隔年1月11日就發出新護照,並讓林姓「被害人」返台,並未延誤。
▲網紅Bump因為杜拜救援案,槓上外交部。(圖/翻攝好棒Bump YouTube)
而林姓「被害人」返台後,檢、調後續偵辦相關詐騙集團誘騙國人到杜拜等地從事詐騙的案件,並將集團的吳姓、蕭姓成員起訴,而林姓「被害人」則被列為證人。
林男在檢、調偵辦時供稱,是看到蕭姓嫌犯張貼的不實工作訊息,誤認杜拜工作合法,才受騙前往杜拜從事詐騙工作,但法官查出,林男抵達杜拜後一直可以用手機搜尋逃離的方式,也沒有就實際工作內容和招攬資訊不同提出質疑,也能跟家人保持聯絡,生活費也都是由家人匯款給他。
後來,林男在審理時則改稱,他出發去杜拜前有先跟堂妹講,如果有什麼狀況,請她幫我買機票,他也怕到那邊發現蕭姓被告說的是假的,堂妹還在他出發前就有質疑,去杜拜是不是做詐騙?但他當時缺錢走投無路,所以想要拚拚看蕭姓被告說的是不是真的,就算是假的,要跑回來應該不會很難,因此認為林男對於前往杜拜是為詐騙集團工作,並非完全不知情。
法院根據林姓男子和其他6名被害人的證詞,認定詐團的吳姓嫌犯以詐術使人出國罪,處有期徒刑4年6月,蕭姓嫌犯則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10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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