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總統呂秀蓮。(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在野整合議題懸而未決,前副總統呂秀蓮今(7日)開直播批評,說好是「藍白合」,但以政治術語來說就是「搓圓仔湯」,依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4條規定,若對候選人或具候選人資格者,行使期約、交付賄賂、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特定競選活動,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
呂秀蓮強調,包括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侯友宜、柯文哲都已經具有候選人資格,依法要求對方退選換取未來政治安排,或者約定「總統你選、副總統我選」,這都是不正利益。她說,她要善意提醒還在討論藍白合的朋友們,不管基於何種政治思考,不要忽略這一條法律規定。
呂秀蓮說,《選罷法》也規定,預備犯罪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喬定了,也就是圓仔湯搓下去了,吞下這碗圓仔湯,就是既遂犯,但如果經過她的提醒,趕快阻止,或許就是預備犯,但即使是預備犯,依法也要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總比3年以上,而且最後還要落得當選無效要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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