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灣「#MeToo」橫掃娛樂等各圈子!藝人炎亞綸(本名吳庚霖)遭網紅耀樂指控在未成年時,在炎家被偷拍性愛影片,炎事後坦承2人交往過且私密影片外流,但並非本人流出,檢方也火速指揮婦幼隊發動搜索,複訊後諭知50萬交保。全案經數月偵查,士林地檢署今(8日)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提起公訴。
今年6月21日網紅耀樂召開記者會說,第一次發生在炎亞綸天母家的床上,那時候燈是關的,他看到炎亞綸拿起手機後,堅定說不要,並伸出手指頭打勾勾約定「之後不可以再這樣子,我很不喜歡」,炎亞綸也承諾會做到,結果在2018年9月中秋節,收到無數網友私訊,發現2人的私密影片被外流,感到十分無助。
記者會當天,炎無預警現身鞠躬道歉,並在離場後,淚流滿面、痛哭不已,不斷重申:「絕對沒有做任何強迫意願的事情!」但耀樂事後聽聞則表示:「他說的沒有強迫,無稽之談!都是有發生的。」
同日,士林地檢署表示:有關媒體報導某藝人拍攝性愛影像事件,就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部分,主動分案,由婦幼專組檢察官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持續蒐集相關事證,積極依法偵辦。
▲網紅耀樂今年6月開記者會,炎亞綸無預警現身鞠躬道歉。(資料圖/記者湯興漢攝)
7月3日檢警發動搜索,並通知炎亞綸到案說明,當日晚間複訊後,檢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諭令新台幣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炎亞綸交保後向媒體表示,全力配合司法調查是現階段最重要的事,「那有一些事情呢,我也會努力捍衛我自己的清白」,但不方便解釋自認被誤解的部分,畢竟是偵查過程,不能公開說任何事情,因此他也不會在透露情緒,「這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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