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2名律師將檢方偵辦中資料透露給車手集團主嫌、共犯,被依洩密罪起訴。(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蔡佩旻、許權毅/雲林報導
雲林檢警今年4月偵辦一起車手集團與預付卡商的大型詐欺案,逮捕23人並移送法辦,檢方偵辦時發現,一名李姓車手的鄭姓、吳姓律師,竟將偵查中的卷證資料,透露給尚未到案的葉姓車手頭等人協助串供,近日被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起訴。
雲林地檢署指出,今年4月,某車手集團旗下未成年張姓車手,在面交取款時遭到警方當場逮捕,檢警向上溯源,發現共犯人數眾多,且案情繁雜,決定擴大偵辦。由檢察官黃薇潔主導,檢察官莊珂惠、段可芳協同,指揮雲林縣警局、刑事局電偵二大隊、調查局雲林站共同追查。
檢警調發現,本案詐騙集團利用YouTube平台上傳投資影片,吸引被害人瀏覽,再點選連結加入LINE群組,其中一名蔡姓被害者遭詐630萬,得知上當後,立即報警處理,趁被害人要與車手面交時,埋伏警方當場將車手張姓少年逮捕。
警方追出,張姓少年所屬的集團,是以31歲葉男為首,該集團是從科技公司、通訊行取得預付卡門號,而該科技公司收購門號高達5000多門,加上100多門月租門號,都賣給通訊行,再由通訊行賣給車手集團使用。
專案小組搜索後,將車手集團、預付卡商、通訊行總計23人陸續逮捕到案。過程中,卻發現車手集團內一名李姓成員,他委任的鄭姓、吳姓兩名律師,竟將偵查中的卷證資料,透露給尚未到案的葉姓車手頭,協助車手集團進行串供,進而妨害檢方偵查。
全案經檢方訊後,將車手集團共11人依照組織犯罪條例、洗錢防制法、加重詐欺罪嫌;預付卡商等12人依幫助加重詐欺罪嫌;律師鄭男、吳男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在10月29日起訴。另車手集團2名未成年成員移送少年法庭。
檢方強調,律師身為在野法曹,更應謹言慎行,遵循律師倫理,切勿洩漏利用職務所得知之偵查秘密,為犯罪者串證脫罪,辜負社會對律師的高度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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