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警「煞到女毒蟲」加入販毒,警局拿到藥腳名冊傻了。(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記者郭世賢、趙蔡州/基隆報導
基隆警察局第二分局近日發現,局內一名黃姓警員與一名女毒犯接觸來往,立刻上報警察局督察科、刑警大隊共同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基隆地檢署指揮偵辦。檢警8日逮捕黃員,並搜查黃員辦公室及交通工具,全案將朝毒品、洩密等罪方向偵辦,若情節重大將記2大過予以免職。
黃姓警員今年50歲,為基隆警二分局的內勤員警,在二分局已服務27年。基隆市警察局8日上午偵辦毒品案件時,發現毒犯的藥腳名冊中竟有黃員,第一時間還以為是同名,調查後才確定就是黃員,立刻陳報警察局督察科靖紀小組、刑警大隊共同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基隆地檢署指揮偵辦。
▲黃員疑似有不當、非因公查詢個資等行為,有洩密之嫌。(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檢警8日下午指揮專案小組逮捕黃員,搜查黃員辦公室及交通工具,初步了解黃員疑似是貪戀一名女毒蟲女色,因為一時暈船才會加入販毒集團行列,經查黃員雖然沒有持有毒品或施用,但涉嫌不當、非因公查詢個資,有洩密之嫌,全案將朝毒品、洩密等罪方向偵辦,相關罪證也將移交地檢署審認。
基隆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全案由警察局與分局自清自檢,黃員知法犯法嚴重影響警譽,若犯罪情節重大,後續不排除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記2大過予以免職。第二分局長張澤銘說,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分局一定依法嚴處,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全力杜絕員警風紀案件發生,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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