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徐春鶯可看看大陸法律 裡面有撤銷國籍「很詳細!」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詹志宏。(圖/記者蔡紹堅攝)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詹志宏。(圖/記者蔡紹堅攝)

記者蔡紹堅/台北報導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傳將納入陸配徐春鶯,她是否應放棄對岸國籍的問題也受到激烈討論。對此,陸委會發言人詹志宏9日表示,副總統擬參選人賴佩霞為了符合參選資格,才剛做了一個很好的典範,徐女士可以看看中國大陸的法律,裡面有規定如何申請撤銷國籍,「很詳細,她可以去參考。」

詹志宏在例行記者會上提到,在陸配還沒取得我方的身分之前,在法律上,很多權利義務沒辦法依照我方的法律來履行,但身分移轉之後,身分上就是道地中華民國國民,要盡的責任與義務,一切依照中華民國所有的法令,通通要遵守,這是基本前提。

▼徐春鶯亮出身分證及護照,證明自己是中華民國國民。(圖/記者黃國霖攝)

▲▼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名譽理事長徐春鶯受訪。(圖/記者黃國霖攝)

詹志宏指出,法律怎麼規定不是陸委會決定的,對於陸配的工作權,我方沒有限制,還幫助陸配,「以前各位可能有印象,陸配一定要取得身分才能工作,後來我們也協調相關部會開放,就是來了之後,就能有一定的工作權。」

詹志宏說,陸配只要取得身分後,所有工作,只要符合我方法律的都可以從事,但有一些法令的規定,是必須取得執照,或受過專業訓練,必須要符合規定才能從事的其中一項,就是參與公職的選舉,「這不是陸委會的規定。」

詹志宏進一步指出,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剛剛發生的副總統擬參選人賴佩霞,「她做了一個很好的典範,依照法律,必須要『這樣子來做』(放棄外國籍),才符合參選的資格。」

詹志宏強調,陸委會只是把法律的規範給釐清,至於徐女士來自中國大陸,有機會可以看看中國大陸的法律,裡面有規定如何的條件之下,可以申請撤銷國籍,「法律有規定,很詳細,她可以去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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