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上下客貨臨停、騎樓違停」擬11月底前暫停記點  

▲▼不滿違規記點,計程車駕駛赴交通部抗議。(圖/記者李姿慧攝)

▲不滿違停記點衝擊生計,計程車駕駛日前赴交通部抗議。(資料圖/記者李姿慧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或併排違停可記點,衝擊職業駕駛生計,交通部宣布,紅線路段未劃10%黃線臨停區前,上下客貨違停,及騎樓停車配套未完成前,騎樓違停但留行人通行空間等2違停樣態,預計11月底暫緩記點但仍照罰款。交通部也要求地方政府3個月內完成第一波標誌標線劃設,明年2月後評估恢復記點時間。

今(112)年6月30日立法院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生效施行,民眾可檢舉項目由46項增加為59項,且其中上下客貨違規臨停及騎樓停車均需併記1點,1年累計12點就須吊扣駕照2個月,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已連續3個月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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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因記點制度衝擊職業駕駛生計,交通部11月2日邀集內政部警政署及22縣市政府召會研商社會各界關切事項,包括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等縣市,均反映民眾檢舉違規臨停及騎樓停車案件,已影響基層司機駕駛的工作與生計,也造成該等違規案件數量暴增,希望微調作法。

交通部今宣布,廣納各界意見並與相關單位討論檢討後,針對上下客貨致違規臨停及騎樓處所違規停車併記1點部分微調作法,將朝兩方向進行,第一,各縣市在每隔約100-150公尺紅線未劃設至少10%之黃線或專用車格提供臨停前,因上下客貨致違規臨停者,不予記點,但是要罰款。

第二,地方政府整頓騎樓、規劃停車地點尚需時間,在配套尚未完成前,在騎樓處所違規停車,但有留下行人空間,不予記點,但也要罰款。

交通部表示,目前都會區道路常見整段劃設紅線,臨時停車空間確有不足,計程車、貨運司機或一般民眾常找不到合適地點上下客貨,違規臨停即併記點1點,司機、民眾均擔心記點吊扣駕照而無法工作。交通部已請各縣市政府檢討朝每隔約100到150公尺紅線設置至少10%黃線或專用車格,在各縣市未劃設完成前,因上下客貨致違規臨停者,不予記點,但是仍然要依規定處罰300到600元罰款。

▲▼不滿違規記點,計程車駕駛赴交通部抗議。(圖/記者李姿慧攝)

▲不滿違停記點衝擊生計,計程車駕駛日前赴交通部抗議。(圖/記者李姿慧攝)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專門委員趙晉緯表示,因還需要進行法制作業,配套措施完成前,上下客貨臨停及騎樓停車違規暫停記點,將已最快速度完成法制作業,希望11月底前完成相關法規預告修正和公告程序,預計11月底前開始實施暫緩記點措施。

趙晉緯表示,交通部也已請地方政府在3個月內完成臨停標誌標線劃設、騎樓人行道劃設,但因各地方政府劃設能量不同,將於3個月後滾動式檢討,預計明年2月盤點各縣市政府配套完成狀況,再來評估恢復記點時程。

針對違停檢舉,交通部表示,現行裁罰細則第12條第1項第5款已有規定,因上下客貨有違規臨時停車無妨礙人車通行,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交通部也已會商內政部警政署就檢舉影片或照片,確認確有妨礙人車通行情事才舉發,其餘則應審酌施予勸導。

交通部也說明,騎樓停車納入民眾可檢舉項目後,常見整條道路因有騎樓停車,車主頻繁被檢舉,除依規定處600到1200元罰鍰外,也會併記1點。考量地方政府整頓騎樓、規劃停車地點尚需配套及時間,在地方配套尚未完成前,騎樓違規停車但有留下行人空間,不予記點,但是仍然罰款。

▲ 機車禁停退出騎樓 新店民族路、建國路3/23起實施。(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 騎樓違停但有留行人通行空間,停車規劃配套未完善前,將暫緩記點但仍要罰款。(資料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另現行規定深夜時段(0至6時)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原則下,地方政府可因地依管理配套需要,另行公告所轄騎樓停車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之區域、時段或期間,但也須留下行人通行空間。

針對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今要求交通安全不能轉彎,交通部強調,不會改變民眾檢舉及違規記點制度。聯盟建議從工程著手,檢討過寬車道寬度,規劃停車格與臨停區域,讓駕駛有卸貨載客空間,交部正與地方政府盤點中,納入黃線段劃設處理;教育輔導民眾勿在路口轉角等危險位置攔車部分,也已會商計程車業共同加強宣導,將會同地方政府及計程車產業持續積極辦理。

交通部強調,上下客貨違規臨停或騎樓違規停車,都是交通違規行為,均需依規定處罰,但因目前各地方提供臨停空間供給確實不足,騎樓停車管理也是有地區性及城鄉之差異,都需要相關的配套及時間來完成,相關配套完成前需微調作法,不予記點但是仍然要罰款。交通部同時也呼籲,不論是駕駛人或行人,在道路都應遵守各項交通管理規定,維護安全用路環境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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