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屏東人妻小香(化名)平時靠做清潔工作維生,丈夫阿強(化名)卻只會伸手要錢,並以嘲諷或羞辱語氣責罵,例如「林爸要跟妳拿錢封鎖三小」、「沒買水果妳就睡外面」,甚至毫無根據懷疑她外遇、對小孩家暴,今年7月起則離家不歸,她自認已經無法承受這樣的婚姻關係,因此選擇向法院訴請離婚,日前也獲得屏東地院法官裁准。
▲小香控訴婚後多次遭到丈夫辱罵。(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香在判決書中主張,和阿強是在2021年間結婚,丈夫婚後負債累累、沒有穩定工作,家中生計全靠她從事清潔工作維持,沒想到丈夫不但不體恤,還時常以嘲諷或羞辱語氣責罵,例如「林爸要跟妳拿錢封鎖三小」、「X你娘,等等手機我就拿來摔」、「沒買水果妳就睡外面」等等,甚至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懷疑她外遇,並傳送「跟客兄在廁所修X」等簡訊辱罵。
小香提到,丈夫還曾對3歲兒子家暴,她自結婚以來飽受精神折磨及羞辱,無奈之下聲請保護令,但丈夫對於自己的行為絲毫沒有反省或克制,她已經無法繼續忍受,因此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而阿強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出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陳述。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小香自稱遭到丈夫多次傳送訊息嘲諷羞辱,此部分有訊息截圖為證;而阿強控訴妻子外遇,卻遲遲未能舉證,還在今年4月間為了要錢而拉扯妻子的頭髮,當時法院有核發保護令,可見小香確實屢次受到阿強侵擾。
法官接著表示,阿強婚後對小香施以身體上及精神上的不法侵害行為,今年7月5日執行保護令時,他已自行離家不知去向,夫妻倆分居至今,雙方婚姻確實出現破綻,且應由阿強負起全部責任,最終裁定准許小香的請求,判准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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