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毒給女線民遭收押!基隆警「飯碗沒了」 將記2大過免職

▲▼基隆警「煞到女毒蟲」加入販毒!警局拿到藥腳名冊傻了 火速抓人。(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基隆警涉毒遭收押,今基隆市警局火速祭出處分。(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郭世賢、趙蔡州、莊智勝/基隆報導

基隆警察局近日查緝毒品案件時,發現第二警分局黃姓警員竟然在藥腳名單內,立刻成立專案小組逮捕黃員並搜查辦公室,調查後發現黃員不但涉嫌販賣2級毒品安非他命,還涉嫌非法蒐集他人個資並洩漏給藥頭。基隆地檢署昨(9日)複訊後,認為黃員涉犯2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今(10日)基隆市警局也祭出處分,宣布將對黃員記2大過、並予以免職,同時追究相關主管考監責任。

基隆警察局刑事偵查大隊日前查緝轄區毒品案件,逮捕了一名江姓藥頭、吳姓女子(江男女友)及一名蔡姓藥腳,同時在江男的手機中發現藥腳名單,不料名單中竟然有第二警分局黃姓警員,他們立刻陳報警察局督察科靖紀小組,並請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檢警追查,黃姓警員今年50歲,原本在第二警分局八斗子派出所負責緝毒,後來轉任二分局內勤員警,在二分局已服務27年,不料黃員卻涉嫌跟江姓藥頭購買2萬多元安非他命。檢警8日成立刻專案小組後,馬上逮捕黃員並搜查他的辦公室及交通工具。

江男接受偵訊時供稱,他確實在今年7月左右有販賣毒品給黃員。黃員則供稱,當時是他的40歲林姓女線人拜託他幫忙調毒品,他才會跟江男買毒品並交給林女,他沒有在交易中牟利。林女事後被警方拘提到案,供稱確實有請黃員幫忙買毒品,且時間地點均與黃員說法一致。

檢警還查出,黃員除了買賣毒品外,於今年8月、10月間多次利用不知情的同事,登入內政部警政署之內部查詢系統,非法查詢蒐集他人之年籍、犯罪前科等個人資料,並將該些資料傳送、洩漏給汪男,還將分局執行取締酒駕擴大臨檢專案的實施時間及區段告訴汪男,洩漏職務上知悉的秘密。

基隆地檢署檢方9日晚間9時許複訊黃員後,認為黃員的行為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16條、刑法第132條第1項之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之販賣第二級毒品等罪嫌疑重大,且有串供、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今基隆市警局也祭出鐵腕處分,第二分局表示黃員知法犯法情節重大有具體事實,影響警譽重大,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陳報內政部警政署予以一次記兩大過免職,考核監督不周責任,鄭姓組長改調非主管職務並記過兩次,分局長記過一次,展現淨化警察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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