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認定的人有潔癖」司機分手盧半年 嗆一句話跟騷變恐嚇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蔡姓司機與A女原本是情侶關係,後來雙方分手,他心生不滿,竟在2022年6月至12月間多次傳送訊息騷擾,甚至要求A女收到訊息要回報,揚言要「帶刀捅人」,結果被一狀告上法院。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蔡男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手機詐騙,偷情,滑手機,秘密訊息,不法交易。(圖/記者周宸亘攝)

▲蔡男分手之後,以傳訊息的方式騷擾A女半年。(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蔡男與A女原本是情侶,後來他認為兩人之間的感情是「婚外情」,分手之後心生不滿,於是在2022年6月至12月間傳送16次訊息給A女,包含「我對認定的人很有潔癖,不允許有人碰有人看」、「麻煩妳回報是否收到很難嗎」,甚至說出「我醋意打翻,不再那麼可愛了,是帶刀捅人的,妳不想挨刀就靜靜遠離我」。

更誇張的是,蔡男還會傳訊息「複述」A女的生活作息,例如A女會在幾點休息睡覺、出門上班、某天沒看手機是因為外出等等,「事實上,我跟妳沒聯絡的時間,我也是一直在關注妳」,就算被不讀不回訊息,也會回嗆「沒事不能(傳)訊息喔」。

A女與家人因為不堪騷擾,最終選擇報警並提告;檢方偵結後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起訴蔡男。新北地院法官認為,蔡男因為感情問題,分手之後不思以理性、正當方式處理兩人的關係,反而一再騷擾A女,甚至說出「帶刀捅人」等話,行為實屬不該,雖然他已經坦承犯行,但因為A女不願意諒解且請求從重量刑,最終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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