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男子涉嫌殺妻遭判無期徒刑,他向法院聲請交保遭駁回。(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屏東曾姓男子2021年間在街上與妻子口角,他趁著酒意竟以拳頭痛毆妻子、甚至飛踢狠踹,還以身體重壓超過50次,妻子躺在地上奄奄一息,曾男竟還對她指侵拿手機竊錄私處,曾妻事後送醫不治。屏東地院一審依殺人、妨害性自主等罪判曾男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而曾男以犯案時酒醉為由向法院聲請交保,合議庭認為他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
判決指出,曾姓夫妻是2021年12月15日晚間9時許,前往楓港友人家喝酒後,在隔天凌晨先後離開,但曾男回家後,卻遲遲發現妻子還沒返回租屋處,於是折返去找人,2人便在路上發生激烈爭吵。
曾男受到妻子的言語刺激,竟情緒失控用拳頭揮擊、掌摑、左腳飛踹及重踩妻子頭部、臉部至少50次,甚至以右膝重壓及身體躍起再重壓妻子身體、腹部至少10次,重傷的妻子當場陷入昏迷,但曾男卻還趁機指侵、用手機竊錄妻子的私處,妻子送醫後就因嚴重內出血、搶救無效不治身亡。
一審時,屏東地院依殺人、妨害性自主等罪判曾男無期徒刑,全案上訴高雄高分院。高分院審理時,曾男辯稱自己因酒後辨識行為能力下降,也沒有手指性侵妻子證據,但法官依監視器畫面,以及曾男行兇前能回頭找尋妻子,也能記得當時對話,甚至在犯後還能撥打119報案,據此認定其身體已對酒精出現耐受性,未採信其辯詞。
高雄高分院審結,認定原審刑度並無不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刑度,全案仍可上訴。
二審宣判後,曾男的羈押期也即將屆滿,他以犯罪時自己酒醉為由向法院聲請交保,但合議庭認為他有逃亡之虞,將影響後續審判之進行,因此駁回他的聲請,裁定延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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