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商人遭設局劫殺,主嫌黃焌柚等人遭警逮捕。(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珠寶商黃焌柚因買賣天珠與張姓好友產生嫌隙,竟夥同友人李政達、李之楷等人設局殺人埋屍,35刀砍死張男。黃、李政達兩人一審被判處死刑,李之楷為無期徒刑;全案上訴至台中高分院,黃、李政達改判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更一審10日上午宣判,黃、李政達仍逃死,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李之楷改判20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三審。
更一審審理時,黃等3人不否認犯案,但辯稱僅是要教訓被害人張男;法官考量黃等人事先聯繫內容、準備工具,且刺殺張男後,仍將遺體連同隨身財物拖上車,不採信其辯詞,認3人共同犯刑法第332條第1項之強盜殺人罪,事證明確。
法官參酌專業諮商心理師及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之量刑前社會調查報告結果,考量李政達、李之楷沒有犯罪前科,黃焌柚此前也未犯過相關傷害、殺人案件,3人應非窮凶極惡之人,不具無法教化改善的絕對反社會性,若對3人施以長期監禁,矯正偏差價值觀念,仍有令其遷善而再次復歸社會生活的可能,因此尚無對3人處以死刑之必要。
另考量李之楷犯下本案實年僅18歲,因受他人慫恿犯案,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判處有期徒刑20年。
▲黃焌柚奪走張男身上價值1042萬元的14串天珠。(圖/資料照)
判決指出,黃焌柚曾與張男結識多年,且合夥經營天珠買賣生意,但他認為張男利潤分配不均,2019年4月間偷偷將「天地眼中眼」以人民幣38萬元的價格變賣。張男不斷向黃男追討天地眼中眼未果,這才知道黃男早就偷偷將物品出售,氣得對外宣稱天地眼中眼是他所有,2人因此心生嫌隙。
黃男2019年11月間因因涉犯銀行法案件,須籌措律師費用,與另名債務纏身的友人李正達勾結,要搶走黃男隨身攜帶的天珠來變賣,由於2人擔心犯行曝光,一同計畫殺人滅口再埋屍,黃男將張男的大頭照、生活照、台胞證、手機號碼等傳給李男。
李接著找來另名男子邱勝華,告訴對方他與黃要跟張男協商古董買賣,若協商不成就要行搶,請他去找幫手,每個參與者至少可以獲得3萬元的報酬,再由邱勝華找來李之楷、洪郁翔等人,但邱男後來因為工作忙碌,沒有參與後續計畫,洪郁翔之後再找到另名男子黃昱瑋加入。
2019年11月18日傍晚,黃男與李男決定要將人埋屍在台中十九甲山區、望高寮,再告知參與者殺人計畫,開車勘查埋屍地點,隔日購買圓鍬、手套、童軍繩、口罩等物,自同年月20日起埋伏4日試圖堵張男,但都未果。黃焌柚、李政達2人見埋伏不成,決定用誘騙的方式約張男到停車場見面。
2019年11月25日,洪郁翔與黃昱瑋因為察覺事態嚴重,拒絕繼續進行計畫,李之楷趕緊找來另名男子蔡信佑(判處有期徒刑15年6月確定)協助,隔日與李正達、黃焌柚等人會合,出手痛揍張男後背一拳,與蔡男一同緊抓張男的雙手,讓李政達持折疊刀連續刺殺35下,一夥人見張男死亡,隨即搶走張男14串天珠,價值約1042萬台幣。
一行人將張男扛上車準備逃離現場時,被經過路人撞見,隨即報警處理,警方循車牌找到人,並將張男送醫搶救,雖經30分鐘急救,但張男仍因頭頸部多處銳器傷及出血,致出血性休克死亡。黃男到案後,竟還稱「一切都是開玩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