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男性退伍以後,每年仍得回軍營接受預備役訓練。(圖/CFP)
記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一名「心裡住著小女孩」的跨性別女性(男跨女),2016年曾入伍服役,途中因為性別認同問題而轉為替代役,然而當他退伍後卻又收到來自國家的兵單,要求他接受預備役訓練(類似教召),他以接受女性荷爾蒙注射為由拒絕,全案訴諸法庭,最後獲判勝訴。
根據《韓聯社》、《紐西斯通訊社》,南韓一名法定性別為「男性」的跨性別女性A某,因為不滿自己再度收到預備役(教召)兵單,因此針對光州、全羅南道兵務廳長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撤回兵役處分,為此光州地方法院行政1部今日(12)針對此案作出判決。
報導指出,A某2016年1月進入大韓民國陸軍服兵役,然而2017年6月因性別認同障礙,因此獲判定為「軍服役適應不良者」,得以轉役為隸屬於國家機關或地方政府的社會服務要員(類似我國替代役),直到2018年才從社會服務要員退役,2021年在醫院被診斷為罹患性轉換症(變性,Transsexual),此後他開始接受注射女性荷爾蒙等治療方式。
A某從2019年起再度收到國家寄來的預備役教召通知,因此不得不接受預備役訓練,不過2020、2021年卻因新冠疫情而暫時停止收到通知,豈料從去年起再度收到通知。
為此,A某向兵務廳遞出「變更兵役處分申請」,然而卻被兵務廳拒絕;兵務廳認為,A某在兵役判定檢查時的身體等級為3級,必須正常服役(1至3級)。
A某對兵務廳在身體等級檢查的判定上表達不滿,認為依據《兵役法》第12條第4項所實施的身體檢查等檢查規則,若存在著所謂的性別認同障礙(性別不一致、性別不安,gender incongruence),則身體等級應該被歸類在5級(戰時勤勞役,Wartime Labor Service),可以免去兵役、補充役、預備軍等義務。
*可獲判身體等級5級的疾病包括:第一型糖尿病、自體免疫性疾病、腦中風、精神疾病(思覺失調症、妄想症、躁鬱症)、邊緣智力功能、輕症智能障礙、輕症至中症的自閉症、肝硬化、須接受手術的十字韌帶損傷、手指或腳趾缺損、單眼或以上失明、睪丸(兩邊)損傷。
A某認為,自從出社會以後,無論是在身體條件、亦或社會眼光,自我認同早就已經是女性,因此若和其他男性預備役接受訓練,對他來說太過殘酷,且兵務廳先前也曾免去其他有性別認同障礙的跨性別者的預備軍義務,因此認為兵務廳違反平等原則。
光州地方法院行政1部部長法官朴相賢則判A某勝訴,同時以A某出示的醫師意見書為基礎,認為A某的身體等級應該要被歸類在第5等級。法官也認為,A某並沒有必要為了躲教召,便從6個月以前就開始接受賀爾蒙治療。
對此,南韓網友留言表示,「那麼就讓他(指A某)在該段期間從事打掃等社會服務啊!國家安全哪有在分什麼男女?只要爆發戰爭,就該提槍上戰場!如今,女人也得保家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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