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一句「我不是你媽」!她陰影深埋心中 成年後怒放火險燒死3至親

▲桃園市高姓男子去年2月至5月間,不滿與街友起爭執,竟以打火機點燃雜物方式縱火,波及民宅並燒毀他人機車等財物。(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雲林女子因小時候媽媽一句,「我不是你媽」,成年後竟放火險些燒死媽媽及弟妹,遭法官判刑。(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雲林報導

雲林一名女子與母親及一對未成年弟妹同住,但她長期不滿母親的管教方式,今年2月某日凌晨竟縱火,險些燒死媽媽及弟弟妹妹。法院審理時意外發現,讓女子埋下殺機的竟是媽媽在她讀書時一句無心的,「我不是你媽」,法官後續依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判處5年6月徒刑。可上訴。

根據判決,女子2月間某日凌晨,趁著媽媽及弟弟妹妹熟睡之際,先跑到住家一樓將瓦斯打開,接著拿食用油及酒精潑灑在住家2樓通往3樓的樓梯間,之後又拿金紙及衛生紙等覆蓋在上面,接著點燃火勢後逃離跑到男友家。

當時女子媽媽察覺異狀驚醒,發現門縫間有火光,嚇得趕緊叫醒另外兩名兒女,但火勢一發不可收拾,三人無法順利逃生,女子母親連忙通報119,直到警消人員抵達撲滅火勢,三人才得以獲救。經警方調查後,發現竟是女子縱火,警方隨即調閱周邊監視器,將女子逮捕到案。

女子向警方供稱,因媽媽不同意她到男友家住,加上過去對媽媽的不滿,她想要嚇嚇媽媽才放火,但絕對沒有殺人犯意。但為何想要放火燒媽媽,女子則表示,她一直遭受媽媽的言語及肢體暴力,成年後生活也一直受到限制,再加上「她有親口跟我說,她不是我的親生母親」,她為了出門,但怕媽媽不同意才放火。

對此,女子媽媽則無奈表示,女兒是她親生的,但過去因她在校表現不佳,「我去學校覺得很丟臉,回家我有跟她說『我不是你媽』,但我不知道她會放在心上」。女子媽媽說,過去因為女兒曾亂交一些不好的朋友,導致身體受到傷害,對此她也很生氣,也曾動手打女兒,「我知道她很想要擁有一些朋友,渴望被關心,她都覺得我比較疼弟妹,給她的關心太少,才會亂想導致發生本案」。

法官審理時,勘驗女子與男友間的對話,發現女子對媽媽的恨意極深,言語間都是充滿著憤努,「我給他們活到現在已經很仁慈了」、「雖然我不是他親生的但名義上我是他女兒,我的身分證上有他的名字」、「我不給他們呼吸的機會」、「我養母」、「他們非死不可」等。

法官認為,女子的種種行為都在在顯示了她對於媽媽具有殺人動機,不管是放火的方式及地點,都有殺人的故意,法官最終依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判她5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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