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將2兒當性玩具!辯「玩摔角」捏下體犯2568罪 最終判決曝

▲▼ 男童,媽媽小孩,小男生,小男孩。(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南投一名獸父對自己的2名兒子長期猥褻,次數多達2568次,累計刑度達7918年。(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記者劉人豪/南投報導

南投一名獸父數年來屢次對自己的2名幼子搓捏生殖器,不顧小兄弟表達厭惡、不舒服,隨時隨地想到就伸進褲把玩撫摸,就算媽媽跟姊姊制止也不聽勸,直到社工偶然發現才通報,獸父還辯稱只是在跟孩子玩「摔角」,南投地院推算獸父對大兒子猥褻1773次、小兒子795次,共犯下2568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1月,合計達7918年,應執行4年6月。檢察官上訴後二審改判各罪均科處有期徒刑3年6月,並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獸父不服上訴,日前最高法院予以駁回。

根據判決,這些犯行被揭發後,獸父辯稱是在跟2名兒子玩摔角遊戲過程中,難免會不小心摸到他們生殖器,並不是撫摸,並強調自己都在外面工作,沒有每個星期都在家、更不會每天摸他們下體。

但大兒子表示,大約從他4歲起,爸爸就會跑進房間將他們用棉被蓋起來,在裡面用手摸他的生殖器,大約摸5到10分鐘,被摸的時候會一直勃起,一開始年紀小、還不知道這代表什麼,直到國小3年級升4年級時,開始上健康教育課,他才知道爸爸不應該這樣,開始覺得很噁心,會拍打爸爸的手拒絕、對他說走開然後走掉。

小兒子也證稱,在大班以前,爸爸會在床上摸他的「一鳥」,那是尿尿的地方,隔著褲子或直接伸進去摸,覺得很不舒服、很痛,但爸爸還是硬要摸。

而媽媽與女兒也指出,多次親眼看到爸爸摸2個兒子,在浴室、房間都有看過,媽媽故意把蓋著他們的棉被掀開,就會看到他上下弄兒子的下體,制止後會馬上停手,但噁行沒多久又會照樣上演。

獸父反控是孩子的媽懷疑他另結新歡,才編造不實謊言誣陷他,但社工表示,她負責處理媽媽遭到男子家暴的通報事件,所以前往其家中時,有其他家人提及小孩遭爸爸猥褻,她向媽媽確認後得到肯定的答案,才由專責社工接觸2名小孩,並從他們口中得知詳情。

法官從這些證詞認為,若是媽媽因懷疑外遇、懷恨家暴而誣陷爸爸,早就能報警或通報社福單位,而非由社工介入處理時才無意間得知,且小兒子患有重症肌無力,平常無法自行走動,需要坐輪椅、靠旁人攙扶,怎麼能跟爸爸玩摔角,大兒子也能明確指出「玩摔角跟爸爸摸生殖器不是同件事」。

法院審後認為,依孩子與媽媽指出的頻率,推算獸父從2名兒子先後滿4歲起至2020年4月1日期間,對2子共猥褻了2568次,依對未滿14歲之人犯強制猥褻罪,各處3年1個月,一罪一罰下刑度高達7918年,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

檢察官不服提起第二審上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改判各罪均科處有期徒刑3年6月,並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獸父不服上訴,日前遭最高法院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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