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樟宜機場。(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吳美依/綜合報導
一名中國籍曾姓女子出國旅行時,在新加坡轉機飛往荷蘭,卻因為沒有簽證而遭拒絕登機。未料,她竟屢次拿出至少50美元(約新台幣1618元)現鈔,試圖賄賂航警及航空公司地勤,要求對方「幫忙」自己上飛機,因此遭判4周監禁。
新加坡《今日報》引述法庭文件報導,10月16日下午,52歲曾女及旅伴從泰國閣沙梅島(Koh Samui)搭機抵達新加坡,隔日凌晨0時40分準備轉機前往阿姆斯特丹,卻被荷蘭皇家航空(KLM)地勤發現未持有效簽證,遭拒絕登機。
會說中文的航警詹森(Ronald Michael Jansen)上前協助說明情況,不久後卻發現2名旅客仍在登機門逗留,並且正在與其他航警交談,於是再度上前關切,結果被曾女一把摟住肩膀,亮出50美元要求通融。他拒絕後,又向荷蘭皇家航空確認,並且再度重申不得登機的決定。
▲曾女因為沒有簽證而遭拒絕登機。(示意圖/CFP)
未料,曾女聽完後,仍將一捆美金鈔票藏在旅遊行程表裡,要求詹森「幫忙跟航空公司談一談」。她二度遭拒後,又把50美元夾在護照裡,塞給荷蘭皇家航空地勤,要求對方「幫忙」,當然還是行不通。
不久後,曾女因涉嫌賄賂被捕,偵訊期間承認試圖賄賂航警與地勤,但堅稱只提供一張50美元鈔票,請對方幫忙詢問「不能登機的原因」。11月1日開庭時,她沒有辯護律師,並以自己第一次出國為由,懇求從輕量刑,最終依據新加坡《貪腐防治法》,被判4周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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