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政府表示,112年下半年費率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申請,12月11日收件截止。(圖/記者楊漢聲攝)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由於近年度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申請案件因配合費率調整,多集中於6月底及12月底集體送件,為避免案件過度集中於年底,影響案件審核進度及民眾費率適用年度,台東縣政府綠能推動辦公室受理今年度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申請案件最後日期定為12月11日 (若為郵寄以郵戳日12月11日為憑),若為截止日期後送件將取得113年度公告之再生能源躉購費率。
台東縣政府表示,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計算方式依據經濟部能源局公告,分為上半年(1/1-6/30)及下半年費率(7/1-12/31),且每個年度會進行調整。舉例來說,於自家屋頂設置15瓩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於112年12月11日前備齊文件申請,即可取得112年下半年度之躉購費率 (5.7848元/度),若於113年1月1日才完成申請程序,則該案將取得113年上半年費率(依中央公告為準)。
台東縣政府綠能推動辦公室請有意申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之申請者或代送廠商留意送件時間及文件之完整性,避免影響您取得較優費率之權益,綠能推動辦公室將配合儘速完成112年度同意備案核發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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