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床聲太大吵到妳」!正妹收到訊息傻眼 男嘿咻對象竟是媽媽

▲網路,鍵盤,酸民,鄉民,電腦,打字,社群。(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洪男掛寫有不實事項的布條,還跑去臉書惡意發布貼文遭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記者劉人豪/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洪姓男子,與高姓女子有感情與金錢糾紛,沒想到洪男將寫有「常常約我車震」、「妳跑去我家和我做O」的布條掛在大馬路旁的樹上,還到高女的女兒臉書留言「妳媽媽舔我小O」等,士林地方法院依2個散布文字誹謗罪,判洪男拘役50天、4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洪男和高女有感情與金錢糾紛,洪男2022年11月28日,將寫有「借錢給妳,向妳討錢,報警,告我妨害性自主強姦罪,不實指控」、「我若有強姦,妳還會三天兩頭跑去我家和我做O」、「常常利用上班時間約我車震」等文字的布條,掛在新北市八里區某路口樹上。高女事後取下布條,洪男又找李姓男子幫忙,再度把布條掛上。

洪男之後於2022年12月,在高女的女兒臉書上留言,「那個晚上是您媽媽,她利用我熟睡時,舔著我的小O」、「叫床聲太大,吵到妳,讓妳無法入眠外出」、「特此向妳對不起,事後妳媽媽要我以後小聲一點」、「高女要我向我的小孩借錢給妳繳學費,我才叫小孩匯10萬元到妳帳戶」。高女不滿洪男為向其索討金錢傳播散布不實事項,損害名譽憤而提告。

法院認為,雙方之間的金錢糾紛與感情有關,至於洪男匯款給高女的女兒一事,高女在事前未必知情,雙方為了索要金錢而興訟,或與之發生性關係等應認為不實。

法院審酌,洪男在公眾來往道路旁懸掛布條,更在高女的女兒臉書惡意發布貼文,影響深遠,即便洪男、李男2人犯後均坦承犯行,但未能與高女達成和解,士林地方法院依2個散布文字誹謗罪,各判洪男拘役50天、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李男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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