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法務部日前發布新聞稿,指出在網路上教導他人施用大麻,或散布「大麻無害論」而引誘他人施用大麻,即使行為人是在國外,也受我國《刑法》效力所及。綠黨主席李菁琪為了突顯這份新聞稿的荒謬性,11日上午到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世界首富馬斯克(中文名馬誼郎)曾在網路節目吸大麻菸,觸犯引誘他人施用毒品罪。日前北檢偵結,認為馬斯克在節目使用的大麻為主持人提供,也並無誘導他人吸食,難認有引誘他人施用大麻毒品的犯意,最後以查無犯罪簽結。
▲綠黨主席李菁琪告馬斯克觸犯「引誘他人施用毒品罪」一案,北檢日前偵結。(圖/路透社)
具有律師身分的李菁琪表示,「台灣解嚴已經35年了,我今天只是在網路上討論大麻合不合法,或是討論大麻這個物質好不好,居然可能要進去關7年,戒嚴的時候都沒有這麼可怕,國家不可以用刑罰的方式,阻止人民就1件事情做討論,如果貫徹法務部的見解,所有在海外從事合法大麻產業工作的台灣人,是不是都要被列入黑名單,不能入境?」
法務部在9日發布新聞稿,標題是「引誘施用大麻,無論犯罪地在境內或境外,均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重罪 本部重申嚴正執法決心,呼籲國人勿以身試法」,新聞稿內容重點包括: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對於引誘他人施用毒品定有處罰規定,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二、引誘他人施用大麻,無論犯罪地在境內或境外,均為我國刑法效力所及範圍,得以追訴究辦。三、本部所屬檢察機關將持續嚴加查緝大麻犯罪,務求向上溯源,向下刨根。
李菁琪認為這份新聞稿嚴重侵害言論自由,甚至使國民陷入寒蟬效應,除了遞狀告發社群平台twitter董事長、追蹤人數高達1.4億人的馬斯克已經觸犯「引誘他人施用毒品」,藉此凸顯法務部的法律解釋荒謬性,同時也找來曾創作大麻相關音樂和倡議大麻合法化的2位民眾到北檢自首犯罪。
檢方調查後,認為該網路節目由主持人提供馬斯克大麻菸,馬斯克並未在節目上做出捲菸等教學動作,也沒有在言語上誘導他人吸食,且依外媒報導,馬斯克曾多次公開表示吸食大麻無生產力或任何好處,難認他有引誘他人施用大麻毒品的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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