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李姓男子今年5月間與父親共乘轎車外出,行經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發生車禍,警方到場時李男自稱為駕駛人,以掩飾父親酒駕犯行,事後仍被警方查出送辦。(示意圖/達志影像)
桃園市李姓男子今年5月間與父親共乘轎車外出,父親駕駛行經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時發生車禍,造成對方受傷,龍潭警方到場時,李男竟替代父親自稱為駕駛人並接受酒測,事後警方查出實際駕駛為李父;桃檢複訊時,李男坦承有頂替之事實,偵結依藏匿人犯罪嫌起訴,因2人為一等直系血親,並建請法院依刑法減輕其刑。
檢警調查,24歲的李姓男子於今年5月27日晚間9時44分,共乘一輛轎車返家,途中行經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時發生車禍,造成對方受傷,警方到場時,李男為規避父親酒駕,竟頂替父親向員警自稱為駕駛人,還接受警方酒測。
事後龍潭警方查出實際肇事者為李父,李男亦坦承為父頂罪之犯行,警方製作筆錄後將李男移送桃檢偵辦;桃檢複訊時,李男坦承犯行不諱,李父亦到場坦承兒子幫忙頂罪之事實,警方則提供事故交通照片、事故現場登記聯單、肇事紀錄肇事人自首紀錄表等資料佐證,檢方偵結依藏匿人犯罪嫌將李男起訴,因2人係直系血親一等親,李男為隱蔽父親酒駕而頂替罪嫌,建請法官依刑法第167條規定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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