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陳柏諺涉徒手掐斃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被依殺人罪起訴,全案辯論終結明年1月16日宣判。(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30歲男子陳柏諺涉掐斃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被依殺人罪起訴羈押至今397天。陳從最初稱是蔡女邀他長眠,認同死加工自殺罪,檢認他視人命如草芥,被害家屬律師認陳無悔意,求處死刑。今(14日)法院開庭,法官向陳確定是「受人囑託」還是「得人承諾」,陳仍堅稱是受蔡女囑託,更強調「我愛她、要娶她」。全案辯論終結,明年1月16日宣判。
今年1月31日法院首開庭,陳否認殺人罪大翻供稱,案發當天與蔡女說好一起死,但擔心說出實情,蔡女父母不會原諒他,也不會同意冥婚,直到開庭前蔡女托夢要他說出實話,才說出事實,故認是犯加工自殺罪。
公訴檢察官則認,相關事證顯示蔡女計畫畢業後返回馬來西亞,2人非處熱戀期,蔡女不可能與陳男謀為同死,陳男視人命如草芥,殘忍殺害年輕生命,迄今試圖卸責、無悔意,被害人家屬透過律師表示陳男應與社會永久隔離,因此具體求處死刑。
上月法院開庭,法醫到庭作證表示,死者是被人「一次性」單手用力掐脖子致死,四肢有多處圓形、橢圓形瘀傷,而血液中的藥物反應副作用為「嗜睡」,但劑量不足中毒致死,代表死者可能是在猝不及防而無掙扎的情況下身亡。
今(14日)法院開庭審理,法官向陳確定是認加工自殺罪中的「受人囑託」還是「得人承諾」型態,陳則表示「是受蔡女囑託」,最後更陳述說,「伯父伯母對不起,希望你們同意把女兒嫁給我」,更稱,希望早點可以出來孝養蔡女雙親及自己爸媽,也會繼續寫心經,想念她,更盼蔡女雙親能替其轉達「我愛她我想她」。
告訴代理人說,蔡女與陳男從去年10月5日起才有聯繫,不可能一週內就謀為同死,實在不合常理,且陳案發後還去買水買吃的,甚至返回新北租屋處吞大量藥物,且死者與家人關係互動良好,若有輕生想法為何沒留下遺書,故認陳是故意殺人,且犯後逃跑,畏罪自殺不成,請求法院參酌長榮大學馬籍女大生遭殺害案,判處陳柏諺死刑,更期盼別讓台灣淪為馬來西亞學生地獄。
全案辯論終結,審判長諭知明年1月16日下午4點宣判。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