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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政府免費換發「海端段廣原段」換發全新土地所有權狀

▲台東縣政府。(圖/記者楊漢聲攝)

▲台東縣政府18日免費換發海端鄉廣原等地籍圖重測新土地權利書狀 。(圖/記者楊漢聲攝)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台東縣海端鄉(廣原段、海端段),地籍圖沿用已久,致折損破舊使用困難,為確保地籍之完整,依照土地法第46條之1規定重新實施地籍測量,重測後地段名為「里高萬、初來段」;關山地政事務所將於18日利用假日分別在廣源及海端村為民眾換發新權狀,歡迎於該段有土地或建物的民眾前往「免費」換領重測後土地所有權狀。

台東縣政府地政處表示,重測地籍圖冊經公告期滿無異議,即屬確定,地政單位應即依土地登記規則第29條第3款規定囑託辦理登記,並通知辦理換發(加註)土地權利書狀。因此,關山地政所特別協助民眾換發重測新土地權利書狀,換狀時間地點分別為18日當天上午8點30分至11點30分止在廣原村錦屏聚會所(廣原村錦屏5之3號)、下午1點至4點止於海端村辦公處(海端村初來2號之2)。若未完成領取的民眾,則請於平日上班時間上午8點至下午5點,前往關山地政事務所辦理。

有該段土地或建物的民眾應備下列文件,親自換狀者,需提供換狀通知書、所有權人身分證、印章及重測前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委託換狀者,若本人未能親自辦理者請填寫委託書(該所備有空白委託書),委託他人代領,並檢附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身分證正本、印章(印鑑證明﹝原土地、建物所有權狀遺失者,未遺失者免附﹞)辦理。所有權狀遺失者,除親自換狀應附文件外,必須填寫切結書(關山地政事務所備有空白切結書)。若所有權人已死亡、管理人變更、公司解散或更名,可於上班時間前往關山地政事務所洽辦變更登記領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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