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于姓男子曾在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擔任幹部,因為不滿同梯分隊長A的表現,竟在社群網站Dcard某文章的留言區中,張貼一張貓咪穿警犬背心的圖片,還標出對方的全名、職稱,因而挨告。台北地院法官認為,于男的行為形同網路霸凌,最終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
▲于男與A男曾在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擔任幹部。圖為成功嶺。(資料照/記者游瓊華攝)
判決書中記載,于男與A男都曾在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擔任幹部,他因為不滿A男表現不佳,加上主觀認定全中隊受到長官責難與A男表現有關,2022年12月5日竟在社群網站Dcard的某篇文章中,公開留言貼出一張貓咪穿警犬背心的圖片,並在背心上標註A男的名字、職稱,再搭配「當你履歷是唬爛的,但你還是上了」等文字,透過此方式公然羞辱A男。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于男是因為對A男的表現感到不滿,才會上網留言,如果能客觀指明對方的具體缺失情節供公眾論辯,且表達方式避免使用欺凌、訕笑或情緒性侮辱字眼,當屬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但他卻是在別人分享受訓經驗的無關文章中,突兀進行不理性討論。
法官接著表示,該篇文章無人提及A男,于男卻貼出具有嘲弄性質的圖片,當網友詢問他是什麼意思時,還回答「意思就是,明明沒能力、沒資格,但他還是升上去當幹部了」,行為形同網路霸凌,客觀上足以讓A男感到難堪、窘迫,並造成A男的人格尊嚴及名譽貶損,確實屬於侮辱性行為,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事後也有表達歉意,只是沒有被接受,最終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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