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領袖魏揚(中)等人全身而退,檢察總長對魏揚等人提非常上訴也遭駁回。(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太陽花學運期間民眾突襲行政院,有部分民眾遭到法辦,其中學運領袖魏揚等7人最後因公訴不受理,全身而退。檢察總長邢泰釗不滿魏揚等人全身而退,提出非常上訴;但最高法院審理後,駁回非常上訴。
2014年爆發的太陽花學運,群眾在3月23日當晚突襲行政院,之後警方強制驅離,與群眾爆發流血衝突,估計有40多人受傷。當時馬英九政府追訴刑責,檢方將132人提起公訴,但政權輪替後,蔡英文政府撤回大多數被告的告訴,其中有21人之告訴不能撤回,由法院實質審判。
2017年間的台北地院一審判決21名被告中的11人有罪,其中3人犯「毀損公物罪」,8人犯下「妨害公務罪」,分別處3到5個月的刑期,均可易科罰金;另外包含學運領袖魏揚等10人無罪。案件上訴二審後改判,除原本有罪的11人以外,二審還改認定魏揚等7人另外還犯下「煽惑他人犯罪」,分別判刑2月、4月。
案經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又改認定當時行政院撤回告訴的效力,及於魏揚等7人的犯罪行為,因此這部分改以程序判決,諭知公訴不受理。最高法院也維持這個見解,魏揚等人全身而退。
檢察總長邢泰釗認為魏揚等7人的行為,踐踏官署,又傷害公務員,煽惑他人犯罪,竟能全身而退,有法律上疑義,因此提出非常上訴。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最高法院也駁回邢泰釗的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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