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子穩光天化日之下在超商外朝林男頭部開2槍,林男送醫不治。(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東區去年初發生一起槍擊殺人案,男子趙子穩不滿賭場同事林姓男子追討3萬元債務,光天化日之下在超商外朝林男頭部開2槍,林男送醫不治,趙逃亡時還致電媒體稱要接受訪問,結果警方偽裝成媒體,在東協廣場一處大樓頂樓將他當場逮捕。台中地院一審依殺人等罪名判處無期徒刑,檢察官上訴求處死刑,台中高分院二審今(15)日宣判,法官認此案稱不上是「情節最重大之罪」,同樣判無期徒刑,趙再度逃過死刑,全案還可上訴。
高分院查出,趙子穩(52歲)有殺人未遂前科,他與林男跟隨蔡姓老大從事賭場工作長達30年,林則是蔡的堂弟,這幾十年來趙不但沒從工作賺得財富,反而因嗜賭欠下數百萬元賭債,因此長期精神壓力大,須服用藥物入眠。
趙男長期精神狀況不佳,將自己的悲慘狀況怪罪於蔡姓老大,主觀認為蔡積欠自己大筆薪資及賭場紅利,從2021年12月間起,屢向蔡索討薪資及紅利,但蔡均置之不理。趙轉而遷怒林男,又想起林男曾經指認自己的哥哥販毒,新仇舊恨,乃計畫殺害林男,藉此報復蔡。
2022年1月26日中午12時許,趙子穩以還錢為由,將林男約在台中市東區一間超商外見面,林男向他索討3萬元債務,趙竟從褲子口袋內掏出改造手槍,朝坐在椅子上的林頭部近距離開1槍,林男倒地後再朝林頭部補開一槍,導致林男顱骨缺損骨折、腦部出血,引起中樞神經性休克,經送醫急救,仍不治死亡。
趙行凶後開車逃逸,過程中還朝建國路一間車行的落地窗開槍,當天下午3時許,趙聯繫媒體,揚言要在東協廣場A棟頂樓受訪,警方獲報,佯裝成媒體記者接近趙子穩當場將他逮捕。
▲警方佯裝成媒體記者接近趙子穩,將他當場逮捕。(圖/資料照)
趙落網坦承殺人,供稱是因遭林男說「你連3萬都還不出來,到底在混什麼的,你都幾歲?」等語,遭受嘲諷,一時情緒激動才犯案,但否認是計畫誘騙殺害林男。
法院查,依據趙子穩與蔡姓老大、林男之間的LINE對話內容、勘驗超商監視錄影結果,及趙子穩在現場留下致蔡姓老大的信件,內容有「事情都我在做、錢都你在賺」、「不配做老大」等語,有嗆聲意味,認本案應是計畫好的殺人洩憤行動,而非臨時口角起意殺人。
另趙聯繫媒體要接受專訪,經勘驗媒體提供的錄音,趙並未囑託媒體代為報警,無自首意思,不適用自首減刑。一審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依槍砲、恐嚇等罪各判6年、8月,併科罰金12萬元;3罪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12萬元。趙不服提起上訴,檢察官也上訴求處死刑。
二審法官審酌,考量趙在光天化日下行形式開槍,固駭人聽聞,但深入了解發現是賭場恩怨,綜觀本案之犯罪情狀,亦稱不上是「情節最重大之罪」,不足以判處死刑,上訴求處死刑無理由,就殺人罪部分撤銷改判,仍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此部分仍得上訴第三審;趙上訴槍砲、恐嚇部分,二審駁回上訴,恐嚇不得上訴三審,其他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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