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秀出李全教被判賄選判決書。(圖/林宜瑾辦公室提供)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台南立委參選人李全教過去曾涉賄選案,日前批評副總統賴清德、立委林宜瑾公開指稱他「雙重賄選」,已違反選罷法。對此,林宜瑾15日拿出法院判決書召開記者會反擊,李全教因議員賄選案遭判當選無效,以及因議長賄選案被關、被褫奪公權,這是全台南人都知道的事實,請李全教不要再玩文字遊戲、企圖混淆選民視聽。
對於李全教喊告,林宜瑾表示,在這一次的大選中,沒有什麼可以比李全教這種謎樣操作更讓人感到荒謬的了,歡迎李全教提告,讓全國人民看看什麼叫犯後不悔改,什麼叫厚顏無恥。
林宜瑾也拿出法院判決書和相關報導,她說,有關李全教行賄犯罪事實的報導相當多,李全教要告根本告不完,從《中央社》2016年整理的「李全教選舉相關司法案件大事記」中可清楚可以看到李全教議員、議長雙重賄選的事實,且當時李全教議員賄選案已經判決當選無效確定,他因為賄選而喪失了議員資格。
林宜瑾再拿出2016年台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的民事判決,她說,這份判決的重點就是駁回李全教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而一審判決就是判李全教當選無效。她說明,這份判決書的結論寫到,時任李全教競選總幹事黃澄清等3人的投票行賄行為,是經過李全教同意且不違背李全教意願的,因此,李全教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9條第1項規定,已符合同法第1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當選無效的要件。
李全教曾說,這件因賄選被解職的案子是司法配合政治最可恥的範例,林宜瑾反問,李全教議員賄選案當選無效一審判決什麼時侯判的?是2016年1月21日判的,當時的總統是國民黨馬英九,如果政治真的能像李全教說的介入司法,當時掌權的也是國民黨。
至於李全教的議長賄選案,林宜瑾拿出2019年12月31日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的新聞稿說,新聞稿上斗大標題就寫「李全教賄選案」,「請問李全教是不是應該連同當時的刑事庭一起提告?人家也說你賄選喔!」
「李全教雙重賄選就是事實,請李全教不要再玩文字遊戲、企圖混淆選民視聽」,林宜瑾說,李全教9年前靠賄選選上議員跟議長,讓台南的民主蒙羞,讓台南迎來最黑暗的時刻;9年後的今天,李全教不但對於賄選犯行毫無悔意,還想進到國會重掌政治權力,「我就問,李全教是在污辱台南人的集體記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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