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1名女子因騎車逆向行駛,遭台南市警六分局警方攔停開單告發,該女子哭訴向警方求情未果,反指員警態度不佳,除用手機錄影,還一直質問開單員警姓名;市警六分局指出,當事人違規逆向行駛,員警認為違規事實明確,不是可以勸導的項目,仍依規定完成舉發。
▲1名女子因騎車逆向行駛遭警方攔停開單告發,女子哭訴向警方求情未果下,反指員警態度不佳。(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下同)
▲市警六分局副分局長林佳輝指出,本案經調查,執勤員警並無態度不佳及執勤不當等情事。(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市警六分局副分局長林佳輝指出,15日中午12時許,一名女性騎士於台南市南區健康路兩段與三官路口逆向行駛,遭執勤員警攔停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製單舉發。該騎士不斷向員警求情不要開單,邊哭邊說「你們這樣太可惡了,你叫什麼名字」,但員警認為違規事實明確,而且不是可以勸導的項目,仍依規定完成舉發。
本案經調查,執勤員警並無態度不佳及執勤不當等情事,當事人如對交通舉發有疑義,可循正當管道申訴。對於員警能嚴守執法立場,依法行政,六分局予以肯定,並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勿任意違規,維護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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