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男子在超商內露鳥拍18禁照片還上傳推特。(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某超商去年11月間,傳出有2名男店員在店內拍攝露鳥、撫摸下體等不雅照片,事後還將照片上傳推特,甚至還公開販售,超商事後對拍片的陳男和鍾男提告,兩人也坦承犯行,法院審理後依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各判處兩人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
判決指出,陳男和鍾男是配偶,兩人也同時在某超商擔任約聘店員,去年10月間兩人一起上大夜班時,竟在店內脫下褲子露鳥,還一起在超商內做出18禁舉動,甚至對著咖啡機露屁股,兩人還把脫序的行為拍照、錄影,最後上傳到推特上,甚至還公開販售。
影片後來被轉發出來,不少人質疑店內商品衛生堪慮,更怒轟這兩名店員實在「太噁心!」
超商得知後,氣得將兩人開除,也對兩人提告,由於兩人的猥褻照片,是在超商內的倉庫拍攝,因此公然猥褻的部分不起訴,但妨害風化的部分仍被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兩人全都坦承犯行,法官考量兩人沒有前科,只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也確有悔意,因此依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各判處兩人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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