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師性侵男童「不只1人受害」?同名師自白文瘋傳 教育局在查了

▲▼小學生。(示意圖/CFP)

▲女老師性侵小六童「受害人不只1人」?桃園市教育局表示,已在調查。(示意圖/CFP)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徐姓女老師2020年在某國小擔任班級導師時,9度性侵班內一名未滿14歲男童還懷孕產子,最終被法院判處17年6個月徒刑。有網友發現,有一名同名同姓的女老師曾在2005年發文,自述愛上班級內一名男學生,質疑受害者可能不只1人,桃園市教育局目前已展開調查。

根據判決書指出,徐女是男童就讀國小的5、6年級班導,她卻在明知男童未滿14歲的情況下,於2020年2月25日上午9點至10點電腦課期間,把男童叫到班級教室內的教學準備室(休息室),接著無視對方已明確表達拒絕,強行與男童發生性關係。

事件發生後,徐女開始每月1次頻率,於2020年3月至6月期間利用早自習、午休或音樂、體育等課程時,5度把男童叫到休息室發生性關係,甚至要求男童內射並產下1子,另外也4度在休息室、廁所等地方替男童口交。直到男童畢業升上國中,男童爸爸警覺兒子與徐女過於親密而報警,事件才因此曝光。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認為,受害男童的證詞具體且明確,徐女身為成年人亦是男童導師,僅因無法克制情慾,就利用男童年幼與對方性交,造成男童人格發展不良影響,審酌後依妨害性自主罪2次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強制性交、7次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合併處17年6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表示,女老師2020年遭學校通報性平事件後即停職,經調查後認為女老師違反教師專業倫理、有性騷擾行為等情節重大,終身不得聘任並登載於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事後也針對同班級的學生進行了解、輔導,最後確定沒有其他學生受害。

▲▼女師性侵「受害不只1人」?同名女戀童自白文瘋傳 教育局在查了。(圖/翻攝自批踢踢)

▲網友發現,有一名與事件中同名同姓的女老師曾發文,自白愛上班內一名男學生。(圖/翻攝自批踢踢)

人本教育基金會指出,事件造成受害者巨大傷害,政府及教育單位應提供相當支援和心理諮商,且校園是加害人非常容易下手的地方,認為當初性平會的處理方式有疏失,應該進行擴大調查。

批踢踢也有網友發現,有一名同名同姓的女老師曾經在2005年發文,自白愛上班內一名男學生,質疑受害者可能不只1人。對此,桃園教育局表示,目前正在查證消息來源、釐清消息是否屬實,未來不排除擴大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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