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後抽搐昏迷!毒友以為「正在High」 害她4小時後變冰冷屍體

▲桃園市陳姓男子前年3月在龜山區違規停車被警方攔查,因車上藏有三級毒品毒咖啡包,陳男加速逃離,警方追逐未遂,未料陳二度折回附近,員警眼尖二度查獲盤查,雙方拉扯後造成員警受傷,罪加一等遭起訴。(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與本新聞無關)

▲毒品咖啡包示意圖,非當事案件。(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宋姓男子和簡姓女友人在2021年間相約在租屋處吸毒,簡女吸完毒後抽搐、昏迷不醒躺在床上,但宋男卻置之不理,直到4小時後才驚覺不對打119救人,但簡女已成冰冷屍體,簡女的父親認為是宋男害死了女兒,提告求償近700萬元,但法院審理後,認為簡女早有吸毒的紀錄,不能全歸責宋男,因此僅判賠175萬餘元。

判決指出,宋男和簡女是朋友,2021年7月8日下午4時許,宋男在租屋處將咖啡包加水混合後,交由簡女飲用,簡女5時許就出現異狀,不停翻滾躁動、抽搐躺在床上,但宋男卻置之不理,直到晚上9時許治,另一位錢姓友人來訪覺得簡女不對勁,宋男才趕緊通報119救人,但簡女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痛失愛女的簡父難過之餘,提告向宋男求償殯葬費用、扶養費、及精神撫慰金共697萬5515元。

法院審理時,宋男不但沒出庭,也沒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法官發現,案發當天簡女是自行到宋男的租屋處,而且從簡女的毛髮檢驗出的毒品量推斷,簡女在半年內即有濫用藥物的情況,而且簡女是成年人,應該知道施用毒品是不法且傷身行為,因此認為簡女也應負一半的責任,依比例計算判宋男應賠償175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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