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嘉年華郵輪「日出號」(Sunrise)停靠在美國佛州邁阿密。(示意圖/路透)
記者詹雅婷/綜合外電報導
大麻列我國第二級毒品,不過萃取自大麻的「大麻二酚」(CBD)並非毒品。就在美國,一名42歲女子帶著大麻二酚助眠軟糖和家人們開心出遊搭上郵輪,但她卻因此被當成罪犯對待,遭盤查問話長達2.5個小時,還被終身禁止搭乘這間公司的郵輪。她對此感到震驚,因為這種助眠軟糖在美國大部分地方皆合法,申訴索賠。
綜合華盛頓郵報、紐約郵報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8月,德州女子維爾德惠岑(Melinda Van Veldhuizen)為了慶祝與丈夫結婚21週年紀念等等,便規畫這趟要價5586美元(約新台幣17.7萬元)的郵輪之旅,並在收拾行李時帶上大麻二酚助眠軟糖,希望在郵輪上也能睡個好覺。
然而就在登船檢查程序時,工作人員在維爾德惠岑的包包找到助眠軟糖之後,就把她帶到一處單獨區域,被郵輪安全人員與警察問話2.5個小時,被當成罪犯看待。她稱,這讓旅遊計畫直接泡湯,且她的丈夫和兒子也不想在沒有她的情況下出遊。
▲女子這趟行程要價5586美元,卻因為大麻助眠軟糖事件,行程全泡湯。(示意圖/CFP)
依據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大麻二酚不會造成身體方面的損害或興奮,不同於大麻。然而大麻產品是被這間郵輪公司列入禁止攜帶的品項。郵輪公司的網站指出,儘管某些用於醫療目的的大麻二酚產品在美國可能是合法的,但這在郵輪造訪的港口不合法,所以將其列為違禁品。
維爾德惠岑因此被禁止登上郵輪,接著收到郵輪公司的通知信,她被終身禁止搭乘該公司的郵輪船隻。這狀況讓她震驚,如今正向郵輪公司提出索賠,但也威脅,若得不到妥善處理將提告,已聘請律師斯塔賓斯基(Daren Stabinski)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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