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教授被妻子提起離婚訴松,兩人當庭互揭瘡疤。(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xframe)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教授和開事務所的妻子打離婚官司,妻子怒控他和女學生購買情趣用品及保險套,還曾想把家中過期燕麥片裝到新包裝中,拿去賣場退貨。教授則否認和女學生曖昧,表示不想離婚,但反控妻子要他提供油資發票,降低她每年事務所的淨利率避稅。法官認為,兩人在審理時互相攻訐,已無維持婚姻意願,判准兩人離婚。
妻子指控,擔任教授的丈夫和女學生往來親密,會親自接送共進晚餐、購買情趣用品及保險套。去年12月底凌晨丈夫情緒失控,當著孩子的面將她強拉出房門罵2小時,她因而把小孩接回娘家居住,不料隔年1月她回家拿小孩衣物,竟發現家門已換鎖,還被社區管委阻攔,原來丈夫交代嚴禁她找鎖匠開門,此外,丈夫還註銷小兒子健保卡,阻擾她帶兒子就診。兩人因此分居至今,已無法再經營婚姻生活,她要訴請離婚,並請求2個孩子的監護權。
全案審理時,教授否認與女學生曖昧,表示不想離婚,即便要離婚,他和子女們相處融洽,比妻子更適合擔任親權人。
法官審理認為,雖然教授一再否認婚姻破裂,仍有修補的可能,但兩人不斷互揭瘡疤,妻子指稱教授曾到大賣場買全新燕麥片,想將家中過期同款燕麥片裝到全新的燕麥片包裝內,再拿回去退貨,經她勸阻才作罷。教授反控妻子開設事務所,經常要他提供油資發票,讓每年淨利率僅約其總收入2成,每年合併申報稅所得時,還要求他多付她認為自己多給的稅金等情。
法官指出,無論這些事情真實與否,兩人在審理時針鋒相對,看不出有修補的可能,判准兩人離婚。另小孩的部分如採「共同監護」,事實上將窒礙難行,審酌雙方與子女關係均融洽,也都能提供給小孩良好的經濟環境,在綜合評估後,將監護權判給妻子,而教授在2名孩子滿18歲前,每月應付扶養費各1萬5357元。全案還可上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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