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26歲印尼籍歐姓女子,2023年8月受聘至台南市中西區民權路某民宅擔任長者看護工作,在逐漸熟悉工作處所成員作息狀況、貴重財物擺放位置及室內監視器攝錄角度後,竟涉嫌3次行竊共近8萬元現金等財物,市警二分局據報查獲,歐女坦承因貪念而逐次竊取雇主家之現金財物。
▲26歲印尼籍歐姓女子,涉嫌利用熟悉雇主家中狀況及監視系統角度,涉嫌3次行竊雇主家中現金等財物近8萬元,市警二分局循線查獲送辦。(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被害人分別於11月5日、7日、8日,家中遭竊財物,損失近8萬元。案經雇主丈夫發現財物短缺而至市警二分局長樂派出所報案,也經員警查閱監視器影像,鎖定所雇用之歐姓看護工涉有重嫌,於18日中午將歐女帶回帶出所內調查。經出示其行竊影像事證,歐女除坦承行竊犯行不諱,所竊得金錢也交代已電匯回印尼老家。
據了解,歐姓女子於2023年8月份遠從印尼來台擔任工作,並即受聘至民權路某民宅擔任劉姓老婦看護工作。初期與雇主家相處良好,不料近期劉婦先生陸續發現家中二樓抽屜內錢包及背包等處之現金財物不翼而飛,乃於17日由其女兒至第二分局長樂派出所報案。
案經員警受理並到場勘察,門窗未有遭破壞或侵入等痕跡,乃續與報案人一同查看家中監視器影像,發現家中所聘歐姓女看護竟是行竊之人。其利用一人獨處無人之際,假裝擦拭趁機打開二樓之櫥櫃抽屜,並以身體加上手中抹布為遮掩,11月5日偷取放於抽屜之錢包內1500元並藏放入口袋得逞、11月8日以手帕遮藏錢包,刻意走離監視器攝錄範圍後,再取走錢包內現金6萬8000元;11月7日也將吊掛椅子上之背包取走後,竊取皮包內現金1萬元。
案經員警調閱釐清後,18日中午通知仲介、翻譯等人員到場,並將歐女帶回調查,歐女坦承行竊犯行,並供稱將所竊得現金均已電匯回印尼老家供其母親看病花用,並於調查後將其依涉嫌竊盜罪嫌送辦外,被害人也即解除雇約,並由仲介帶離工作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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