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特優級公廁佔列管公廁99.23%。(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近年響應聯合國「世界廁所日」及環境部推動「優質公廁」相關政策,除了讓花蓮縣公廁維持基本「不髒、不濕、不臭」的三不原則外,針對民眾反應的公廁狀況,皆即時通報予管理單位進行改善,目前反映案件平均處理天數為0.09天。
▲推動三不原則,針對民眾反應的公廁狀況,落實即時通報立即改善。
廁所是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生活在台灣的我們,出門在外,有乾淨明亮透風的公廁可以使用,你可能認為一切理所當然。世界上還有35億人沒有安全且具備乾淨用水的廁所可以使用!因此每年的11月19日被聯合國定為「世界廁所日」,主要是為了讓大家重視,並促進各國政府改善公共環境設施。
縣長徐榛蔚率縣府團隊積極爭取中央資源挹注花蓮縣,改善本縣老舊公廁,更新硬體設施,自民國110年起已向環境部爭取改善117座公廁,補助金額高達6,138餘萬元,其中性別友善公廁自民國111年起至113年止共新增43座;於本縣3處9座公廁中試辦智慧廁間,透過科技協助管理單位調整公廁清潔管護頻率,依據不同情況加強清潔公廁,確保公廁潔淨。
▲辦理公廁清掃學習活動,使民眾擁有更好的如廁環境。
並針對管理公廁人員辦理公廁清掃學習活動,使其習得正確的管護知能運用於公廁中,使民眾擁有更好的如廁環境。而使公廁乾淨整潔通風,不讓人望之卻步,並不是只有管理單位跟公部門責任,因此,花蓮縣政府同時向民眾宣導優質如廁文化,喚醒群眾意識,響應「公廁如家廁」,並辦理公廁認養,媒合民間力量,共同管護公廁環境。
環保局表示,花蓮縣為全國面積最大之縣市,幅員遼闊,公廁分佈零散且多為山地形,部分公廁位處於山區或海岸線上,無論是日常清掃工作,抑或是硬體管護作業,皆需較其他縣市耗費更多心力及資源,方可維持本縣公廁水平,持續營造優質、友善之如廁環境予民眾使用。目前全縣列管公廁為785座,其中特優級公廁就有779座,佔列管公廁99.23%,感謝近年公廁管理單位用心管護,配合環保政策提供民眾優質友善如廁環境,未來縣政府將持續推廣優質如廁文化,希望所有民眾未來都能以「公廁如家廁」的觀念,以正確的如廁習慣,共同維護本縣舒適整潔、優質、友善的公廁如廁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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