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退出時代力量政黨並加入台灣民眾黨的前立委黃國昌,告媒體人周玉蔻索賠精神慰撫100萬元並刪除臉書造謠文章。(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媒體人周玉蔻今年(2023年)在臉書PO文指稱黃國昌「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硬上女學生」,被黃提告求償精神慰撫100萬元並須刪文等,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周的律師堅稱黃可能擔任法務部長,應被嚴格檢視人格與操守,黃的律師反駁指出,周的文章已具體指控黃涉及性侵犯罪,傷害黃的名譽卻無法證明事實真假,法官見雙方堅持,諭知下次於明年(2024年)1月23日再開庭。
本案源於今年5月間,黃國昌接受網媒專訪公開表示,若有機會當法務部長「我一定去」,台灣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隔月(6月)12日與網紅「館長」陳之漢同框直播表示,若當選總統,會請黃國昌擔任法務部長。曾任時代力量政黨主席與立委的黃國昌,本月(11月)16日宣布退出時力,並加入民眾黨。
周玉蔻在柯文哲與「館長」直播隔天(13日),於個人臉書PO文,指稱「對了,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等語。
黃國昌批周玉蔻的PO文「惡意捏造這種不實內容,真的有夠下流」,周回敬黃「有沒有法律常識?罵人就不能文明一點」。黃隨即提告向周索賠精神慰撫100萬元,並要求周刪除本案貼文,另須在報紙頭版刊登本件判決主文1天、在周的個人臉書置頂刊登本件判決主文30天。
北院今開庭,周玉蔻與黃國昌都沒出現,均委任律師代打。周的律師主張黃是公眾人物,且為可能的法務部長人選,應以最大容忍接受外界嚴格檢視個人人格、經歷與操守等,而黃擔任大學教授期間,有無違反教學倫理、以老師和學生不對等的地位出現超越師生關係情形,是可受公評之事。
▲媒體人周玉蔻(中)反擊黃國昌的提告,主張法務部長可能人選應受嚴格檢視人格操守。(圖/記者黃哲民攝)
周玉蔻的律師強調,黃國昌在2015年間,曾被前立委邱毅爆料在大學任教期間,和4位女學生傳出師生戀,黃當年受訪沒否認,僅稱是女學生畢業後、雙方才交往,這段往事證明周本案對黃的評論有依據。
黃國昌的律師反駁指出,周玉蔻提出的往事,當年是討論「師生戀」,但周本案的貼文以「在教室裡」、「硬上女學生」等字眼,利用今年6月間國內的#Metoo風潮,已具體指控黃涉及性騷擾甚至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犯罪,不但超出意見表達範圍,更構成不實的事實陳述。
黃國昌的律師認為,周玉蔻無法證明「在教室裡」、「硬上女學生」的前提為真,且避而不談依據何來,因8年來從沒人提過這類事實,也未見周向邱毅或任何人查證,可見周故意捏造、藉此破壞黃的名譽。黃的律師強調,法務部長人選應受檢視,但不代表可捏造子虛烏有、不存在的犯罪行為。
周玉蔻的律師仍稱周本案PO文屬於意見表達,不是可查明真假的事實陳述,且已加上「據說是這樣」、「據說如此」代表疑問句,加上當年師生戀事件佐證,黃若出任法務部長,對社會教育具有影響力,所以他曾有過的言行舉止,當然和公益有關,應受大眾監督,周並無妨害黃名譽的意圖。
法官探詢雙方有無調解意願但沒回應,諭知下次在明年1月23日上午10點40分繼續審理。雙方律師開完庭都婉拒受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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