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濺血現場。(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南投縣洪姓男子去年(2022年)欲與國中同學莊姓男子買槍賣出牟利,未料沒錢支付10萬元訂金,雙方爆發爭執,洪男持藍波刀6刀砍死莊男,南投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洪男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10年;台中高分院二審今(21)日宣判,仍認定洪涉犯殺人罪,但判刑度略減為13年6月、褫奪公權9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洪男因經濟拮据,有意以30萬元購買槍枝後轉賣以賺取差價,他於2022年5月間找國中同學廖男代為尋訪購買槍枝管道,廖男找到莊男後,莊男要求洪給付購槍訂金10萬元,但洪無力給付,莊遂與他約定同月30日晚間,於洪的中寮鄉住所附近談判,未料一言不合,洪男取出隨身的藍波刀對莊男揮砍6刀以上,致使莊男臟器外露倒臥血泊中,送醫不治。
洪男一審時否認有殺人犯行,辯稱帶藍波刀是要防身,僅是要攻擊莊男的四肢,只承認傷害致死,沒有殺人,「我是受到躁鬱症的影響,當下只是想捅被害人,躁鬱症一抓狂什麼都不管了。」
法院認為,洪男精神狀態經過鑑定,犯行當時未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不採信洪男辯詞,依殺人罪判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10年。
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21日審結,仍認洪男涉犯殺人罪,不過刑度略減為13年6月、褫奪公權9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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