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搗碎」飼料米恐混充食用米 農糧署:沒有一粒米流出去

▲農糧署釋出過期庫存米,允許業者不搗碎做成飼料米。(圖/記者楊惠琪攝)

▲農糧署釋出過期庫存米,允許業者不搗碎做成飼料米。(圖/記者楊惠琪攝)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農業部存放3年的過期公糧米可轉作飼料米,但會要求業者將米搗碎,但今年起卻允許業者「不搗碎」,引發飼料米混充食用米疑慮。農糧署長胡忠一今表示,因俄烏戰爭與疫情關係,影響國際飼料供應,提供整粒的飼料米是因應業者的需求,已嚴密監控與提高罰款防止外流,「目前沒有任何一顆整粒飼料米流到食用市場上」。

農糧署今舉行「國產包裝食米暨米食製品品牌形象輔導計畫成果發表」記者會,農糧署長胡忠一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指出,因為新冠肺炎、俄烏戰爭,航運費用高漲,而烏克蘭又是世界很大的糧倉,包括玉米、黃豆等飼料生產運輸受到影響,國內飼料業者提出需求,希望農糧署釋放庫3年的飼料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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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忠一說明,去年11月農糧署辦理招標,總共有9家業者投標,招標前業者提出希望可以用整粒米,後來同意可以用整粒米,但要嚴格控管有沒有外流,從今年1月起已釋出10萬800公噸飼料米,其中75%是整粒米、25%是搗碎米。

胡忠一說,針對9家投標業者,農糧署會在存放處嚴密監控,進出與通報的數量是否一致,以防飼料米外流,一旦被查到外流,會把得標飼料米的價格,乘以5倍賠償,執行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顆整粒飼料米流到食用市場上。

胡忠一強調,這只是暫時的因應措施,若未來全世界貿易恢復,沒有這麼急迫需要釋出舊米當作飼料,會把規範改回來,但也擔心「有人的地方就可能會有問題」,所以加裝監視器、也提高到5倍賠償,祭出有史以來最重罰則,目前業者都很自愛,沒有人逾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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