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小她10歲的吳姓男子,雙方進而發展成情侶關係,沒想到吳男竟藉此不斷要脅、勒索。(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先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小她10歲的吳姓男子,雙方進而發展成情侶關係,沒想到吳男竟藉此要脅,若不給錢就將2人的關係曝光,嚇得小美在一個月內轉了58萬餘元給對方。彰化地院審理後,依照恐嚇取財罪,判吳男10個月有期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美與丈夫結婚多年,2022年間為了尋求刺激,下載了網路交友軟體,並且透過軟體認識了吳姓男子,2人相約出門以後,感情迅速升溫,發展成情侶關係,且也做出了親密舉動。
沒想到吳男與小美發生關係後,開始以「父親出車禍需要用錢」為由,向小美借錢,被拒絕以後,更是嗆聲「要到妳家攤牌」,且還用了許多「讓妳一無所有、家破人亡」等威脅的話語,讓小美嚇得不斷給錢,光是短短一個月內,就匯給了對方58萬9,000元。
由於小美不斷活在恐懼當中,最後實在是受不了,決定手撕渣男、報警處理,將吳男告上法院。對此,吳男落網則辯稱,2人只是單純的借貸關係。
不過,法院勘驗了雙方的對話內容,發現吳男不斷開口,儘管小美一再告知沒錢,還是持續要求匯款,可以明顯看出並非一般借貸關係。
法官認為,吳男以恐嚇行為,索取不法利益,導致小美心生恐懼、法治觀念淡薄,行為相當不可取,且犯案後否認犯行,達成和解後又沒依照調解筆錄履行,最後依照恐嚇取財罪,判吳男10個月有期徒刑,且沒收犯罪所得,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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