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魂斷「S姐」手下!法官痛批惡劣兇殘 還有被告嬉皮笑臉聽判

▲▼ 傅榆藺  。(圖/記者黃宥寧攝)

▲擁大學學歷的「S姐」傅榆藺,為台版柬埔寨案奪3命的高層主謀,法院審理後判處無期徒刑。(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版柬埔寨」釀3死,首波「S姐」傅榆藺、「茶董」陳樺韋等29人被數罪起訴。士院庭長楊秀枝、受命法官鄭欣怡、陪席法官陳孟皇經329日密集審理後,今(22)日宣判,認傅女、陳男為詐團高級成員,操縱、指揮且拒將被害人送醫,手段惡劣,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然而,有7名在押被告透過視訊聽判,期間還不斷嬉皮笑臉、毫無悔意。

士林地院今天上午10時30分宣判,29名被告有24人在押,其中林子霆、林順凱、吳郁翔、鄭文誠、鄭育賢、張家豪、涂世泓於台北看守所透過視訊聽判,期間有幾人聽判時還嬉皮笑臉,令人感受不到一絲懺悔。

法官經查,傅等人分別基於操縱、指揮、招募、參與犯罪組織犯意,加入詐團,以各式理由向61名被害人(俗稱車主)收取人頭帳戶資料,並向被害人佯稱須至公司領取報酬後,將被害人誘騙至桃園、淡水犯罪據點拘禁,由據點現場控員以電擊棒、鋁棒、甩棍、不具殺傷力鎮暴槍等兇器喝令被害人配合,並於嘴部塞入毛巾、勒住頸部、上手銬、腳鐐或使用束帶捆綁四肢,使被害人無從抵抗後,強取財物,更隱瞞在食物內摻入第三級毒品FM2,使人昏睡無力逃脫,再由機房詐欺267名被害人,共詐3億9342萬5424元。

然而,被害人黃郁翔遭拘禁在桃園據點長達11日後,認求救無門,情急之下,攀爬浴室內窗戶墜落2樓露台死亡;遭囚禁1個月的黃秀娟,因大量出血及低血溶性休克而死亡;林明達遭拘禁長達15日,因在浴室跌倒釀小腿受傷,長時間因兩側小腿皮膚壞死、發炎細胞浸潤,加上本身患有疾病,連續被餵3顆FM2,最終因心肌梗塞而心因性休克死亡,3人遺體慘遭「棄屍組」分別丟棄南投、龜山。

▼求職詐騙案釀3死,詐團更在被害人麵食內放FM2使人昏睡。(資料圖/ETtoday記者翻攝)

▲▼犯罪集團。(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合議庭認為,3名死者遭拘禁的房間僅有約3.4坪,環境狹小、傅女對所有狀況均知悉,卻未及時予以就醫,導致死亡結果發生,應負私行拘禁致死責任,且在詐團遭檢警破獲後、新聞媒體報導,還將手機暱稱「梁朝伟」變更為「冷霸」,並與陳樺韋、蔡博臣、涂世泓、鄭育賢等人另謀劃再度設立新據點,並指揮涂世泓、鄭育賢處理人頭帳戶驗車等工作,想持續從事詐欺等犯罪。

合議庭痛批,傅女雖有2名未成年子女需照顧,但依其經濟並非無法支應,也無何種因素造成犯罪意念,且為大學畢業,受有高等教育,卻以惡劣、兇殘手段,侵害被害人生命、財產,雖表示有與全體被害人各以5000元調解意願,均遭拒,依組織、私刑拘禁致死釀3死、50次加重強盜、8次非法使人施用毒品、266次加重詐欺、共328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陳樺韋為詐團高層級幹部,招募17人加入,以詐欺及洗錢等不法方式迅速獲得鉅額財物,犯罪時處正常理智,為讓詐團遂行,漠視被害人身體、心理可能遭受損害,不惜以私行拘禁、非法使人施用第3級毒品、結夥3人以上攜帶兇器強盜方式侵害他人,拒將被害人送醫救治,導致3人生命無端消逝,事後更遺棄3人屍體,可見其犯罪手段極其惡劣、兇殘,且在據點破獲後,將暱稱從「龍闕」變更為「九龍太子」與傅女等人討論偷渡逃亡,依50次加重強盜罪、8次非法使人施用毒品罪、2次遺棄屍體罪、257次加重詐欺及洗錢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士林地院宣判,29名被告應執行徒刑如下:
1傅榆藺「S姐」30歲,328罪,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2陳樺韋「茶董」36歲,321罪,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3蔡博臣「木法沙」29歲,328罪,應執行29年6月

4涂世泓「蝦董」31歲,372罪,應執行29年2月

5鄭育賢28歲,328罪,應執行28年(控員幹部)

6謝承佑「海南」36歲,232罪,應執行25年6月(控員幹部)

7呂政儀35歲,235罪,應執行25年(控員幹部)

8鄭文誠20歲,265罪,應執行24年8月(控員幹部)

9張家豪22歲,236罪,應執行26年(控員幹部)

10鄭建宏47歲,269罪,應執行24年4月(原被害人轉被告)

11劉宏翊20歲,163罪,應執行18年

12邱柏倫19歲,162罪,應執行17年8月

13吳秉恩「肥腸」28歲,326罪,應執行19年

14曾忠義20歲,307罪,應執行16年

15林順凱21歲,175罪,應執行14年6月

16李佳文23歲,168罪,應執行13年6月

17吳政龍33歲,102罪,應執行12年2月

18鄧為至23歲,94罪,應執行12年「被害轉被告」,在據點自由活動、毆打被害人,共犯94罪。

19楊子霆21歲,60罪,應執行11年

20吳郁群22歲,60罪,應執行11年

21周長鴻26歲,50罪,應執行10年10月

22林品翔20歲,50罪,應執行10年6月

23陳義方43歲,48罪,應執行9年

24郭宏明38歲,48罪,應執行9年

25柯宗成「迪麗熱巴」22歲,38罪,應執行5年(車商)

26邱宏儒31歲,應執行1年6月(棄屍組)

27蔡智帆,38歲,應執行1年4月(棄屍組)

28葉智升,32歲,應執行1年2月(棄屍組)

29潘依凡,40歲,應執行1年4月(棄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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