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分手渣男持不雅影片性侵!恐嚇留備份約定2週後再來

▲▼示意圖,社會,暴力,虐童,焦慮,孩子,手,害怕,表達,恐懼,童年,鬱悶,孤立,無辜,玩具,絕望,濫用,哭。(圖/123RF)

▲男子以不雅影片性侵前女友,雖刪除檔案,竟又持備份檔案要求第二次發生關係。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顏姓男子與女子小魚(化名)交往半年後分手,顏男不甘遭分手,竟持雙方交往時錄下的不雅影片,要脅小魚發生關係。小魚不得已遭侵犯,完事後當下要求顏男刪除檔案,顏男雖照做,但竟又說手上還有備份影片,要求2週後再來一次。小魚不願再次受害,報警處理,逮捕顏男。最高法院審理後,將顏男判刑4年4月定讞。

判決指出,顏男與小魚2021年底開始交往,雙方交往約6個月,在隔年5月底因個性不合分開。不過顏男不甘分手,在7月初就以2人交往期間獲得小魚同意下,拍攝的不雅影片、照片,逼迫小魚見面,還恐嚇說若不發生關係,就要將影片、照片散佈。小魚害怕私密影片外流,心生畏懼,只好答應顏男要求。2人當天晚間7點多,在摩鐵發生關係。

顏男完事後,小魚要求顏男當場刪除手機裡的檔案,顏男照做。不過顏男刪除檔案後,又向小魚恫嚇,說自己仍持有小魚不雅影片、照片的備份檔案,並要求小魚2週後再來一次,否則還有諸多方法可對付小魚。小魚因不願再次受害,隔天就向警方提出告訴,警方調取案發當日相關監視攝影畫面,並於2週後搜索顏男住處,當場起出2支手機內有小魚不雅影片、照片。檢方對顏男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顏男否認犯罪,辯稱第一次發生關係沒有違背小魚意願,至於威脅第二次要發生關係,則是相約2週後一起見面喝咖啡聊天。一審法院不採信,將顏男判刑4年6月。案件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審理時顏男改口坦承犯罪,二審稍微減刑,仍判刑4年4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2日駁回上訴定讞。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