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和「姪女」衝台東辯:友人落海 正宮見曖昧對話心碎提告

▲▼ 情侶、夫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雲林人夫偷吃人妻,兩人都被正宮告上法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雲林報導

雲林一名正宮指控丈夫藉口「友人落海」,和小三出遊台東,又和小三互相用「冰棒」定位、同遊各縣市,還讓小三偽裝他「姪女」一同工作,兩人互動曖昧,已侵害配偶權,提告向2人求償60萬元。雲林地院審理,認為2人在LINE上的對話曖昧,已逾越普通朋友關係,需連帶賠償6萬元。

正宮指出,她和丈夫結婚已29年,卻發現丈夫偷吃身為人妻的小三,不僅帶她到回收場工作,讓小三喊他「舅舅」,前年8月15日丈夫還誆稱「友人落海」要去台東,實則和小三共遊三仙台,丈夫又陸續前往台北、高雄,和小三在臉書上顯示的行蹤一模一樣,兩人還使用「冰棒」互追蹤行蹤。此外,她認為小三今年生下的男嬰和丈夫長得很像,可能是丈夫的小孩,要向兩人求償60萬元。

正宮說,丈夫因想離婚,平常就將手機公然放在桌上,根本是要強迫她看物證,而且她也不記得怎麼進入丈夫手機,想到頭痛也想不起來,只知道當時她沒解鎖,手機竟自動呈現解鎖狀態,讓她不禁認為「可謂神蹟〜是造天地萬物的造物主神耶穌基督助我」,並引述聖經說「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人夫在審理時表示,他的手機本來就沒上鎖,妻子沒經他同意取證,已侵犯隱私權。他因友人落海,和其他3名朋友一起去台東,並非單獨前往。而去其他縣市、和小三互相定位也是為了工作,他和小三從2021年2、3月後就沒有私下聯絡了,希望妻子可以直接談離婚,不要浪費司法資源。小三也否認和人夫有婚外情。

小三的丈夫則出庭保證妻子沒有外遇,指出他們夫妻和人夫在任職工程時就有連絡,他也會用老婆的LINE和人夫嘻嘻哈哈開玩笑,且根據雙方認識日期推算,兒子是他親生的沒錯。

法官認為,經電詢海巡署後,雖確認當天無人落海,但並不能因此證明人夫說謊,在相關證據中,僅有一些LINE曖昧內容確認為兩人對話,已侵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6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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