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大麻HHCH軟糖日本納管!薛瑞元曝台灣2階段管制「法務部處理中」

▲▼日本政府研擬管制「HHCH」成分的食品。(圖/翻攝自X/Vape Store M5+)

▲類大麻軟糖出現在日本,日方確定管制「HHCH」成分的食品。(圖/翻攝自X/Vape Store M5+)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日本傳出民眾使用「類大麻HHCH軟糖」身體不適,連旅日台灣人都受害,日本政府已經確定在昨(22)日將六氫大麻酚(HHCH)增列為指定藥物,並且從12月2日起禁止販售、使用。至於台灣的情況,衛福部長薛瑞元今(23)日受訪表示,大麻軟糖我國會依法把關,管制程序會先由法務部列入毒品,再由衛福部考慮是否有醫療例外使用,「法務部正在處理中」。

食品藥物管理署昨表示,大麻中有害成分四氫大麻酚(THC)在國內屬於二級毒品及二級管制藥品,六氫大麻酚(HHCH)是其合成衍生物,在國內尚非毒品、藥品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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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瑞元今日於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受訪表示,類大麻軟糖產品會依法處理,就管制程序來說,若這個物質具有成癮性、對社會負面影響,就會被法務部先列入毒品;之後衛福部再來考慮這些物質醫療上是否有使用可能性,有的話就列管制藥品,沒有列入管藥,本身就是毒品,會依照相關法令處理。

薛瑞元說,若列入管藥就有例外合法使用,不然就會是毒品,而目前大麻軟糖物質,法務部正在處理中。

▲▼衛福部長薛瑞元。(圖/記者洪巧藍攝)

▲衛福部長薛瑞元。(圖/記者洪巧藍攝)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昨表示,含六氫大麻酚(HHCH)產品,如果未涉屬毒品、管制藥品或藥品管理,疑供為食品用途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六氫大麻酚(HHCH)及其製品未確認食用安全性前,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也不得以食品名義輸入、販售,違者可處分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但也因為HHCH還不屬於毒品、藥品,陳惠芳表示,海關目前並不會特別針對HHCH進行攔截,民眾帶回自用並不會違法,但還是呼籲民眾不要使用會產生不良反應的食品,如果到日本旅遊,也應該避免在沿路拿取來路不明食品食用。後續若HHCH列為毒品,民眾擅自攜入就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移送檢調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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