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男以黑色轎車為家,居無定所四處流浪,車上載有牙刷、刮鬍刀等各式生活用品。(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刑大偵八隊偵辦毒品案,發現1名顏姓男子長期以車為家,載運毒品之餘也在台中四處流浪,累了就停在路旁或停車場內,待有買家聯絡買毒,顏就以包裹形式將毒品寄送買家。警方蒐證完備後,近日持拘票將他逮捕,在車內發現各式毒品及日常用品,偵訊後依毒品罪嫌將顏男移送,檢察官調查後也將顏起訴。
台中市刑大偵八隊今年7月間接獲情資,顏男(38歲)販賣各種毒品,與買家談妥毒品數量及價格後,要求買家以匯款方式付費,收到款項後再用包裹寄給買家。
警方展開跟監,發現顏男居無定所,先是在嘉義地區販毒,7月後轉在台中販毒,以開車方式在台中各地亂竄,疲累時就停在路邊或停車場內休息,幾乎以車為家,時間長達4、5個月。
警方調查,顏男是南部人,來台中從事販毒,不與購毒者直接面交,使用寄送包裹方式交易,以每公克安非他命約3000元及每包毒咖啡600元販售牟利。
▲▼顏男腳斷受傷,警方在車內發現保養腳傷的奶粉。(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蒐集相關犯罪事證後,警方近日持拘票及搜索票將顏男查緝到案,發現他腳掌斷掉包紮紗布,只能杵著拐杖緩慢行走,仍繼續到處販毒;顏男車輛宛如行動住家,放置牙刷、刮鬍刀、衣物等各式日常用品,以及為保養腳傷的保健奶粉,警方從車內查扣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6公克、搖頭丸2顆、毒品咖啡包5包(23公克)、電子磅秤及手機2支等贓證物。
▲警方從顏男車內查扣安非他命、毒咖啡包等毒品。(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全案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經法院裁定羈押,近日檢察官偵結,以販賣毒品罪嫌起訴在案,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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